六、組織機構及職責
縣政府成立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名單附后),指揮中心在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下設辦公室,縣安監(jiān)局局長路旭東任辦公室主任,電話:8021879,8011879。
指揮中心職責:
負責落實應急救援領導及組織系統(tǒng);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指定現場救援總指揮;指揮應急救援專業(yè)隊伍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的落實。
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制定、修訂全縣非煤礦山事故應急預案,對非煤礦山企業(yè)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檢查配備的安全設施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
應急救援總指揮職責:
指揮協調應急救援的組織和人員按預案規(guī)定的職責、任務和方案展開工作。
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職責
(一)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受傷人員營救、危險控制、現場及周圍地區(qū)治安秩序維護。
(二)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組織制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組織事故后現場的保護;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三)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及非煤礦山事故救援工作,提供相應技術、設備、資料支持。
(四)衛(wèi)生部門:負責組織醫(yī)務人員和藥品,搶救受傷人員。
(五)交通部門:負責組織運輸車輛,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設備、器材及物資。
(六)發(fā)改部門:負責組織搶險物資供應,組織恢復生產。
(七)民政部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救濟發(fā)放。
(八) 縣檢察院:按照規(guī)定和上級安排參與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對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縣監(jiān)察局:參與配合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通報責任事故處理情況。
(十)縣總工會:參與配合事故調查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工傷事故認定及傷殘等級鑒定,監(jiān)督檢查工傷事故處理、社會保險情況。
(十二)財政部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七、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非煤礦山事故發(fā)生后,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每兩年修訂一次。
(二)本預案的啟用和救援工作的結束,由指揮中心決定。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非煤礦山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縣武警中隊是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搶險和保衛(wèi)的重要力量。
(四)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成員單位領導應按時限、地點及時趕赴現場,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參與救援。
(五)應急救援人員必須忠于職守,高度負責,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六)承擔應急救援任務的有關部門、單位、專業(yè)組應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七)專業(yè)救援隊伍及其他社會救援組織必須服從指揮中心和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tǒng)一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