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集團公司往日的幾起事故,雖然調查了、忙活了,責任人處理了,教訓吸取了……每起事故發(fā)生后,都一次次喚醒了我們對安全的關注,對生命的關愛。但平心而論,無論這樣“秋后算賬”式的懲罰多么嚴厲、公平,都是事后的“亡羊補牢”。
據調查顯示,近年來發(fā)生的一系列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中,80%以上是因為玩忽職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漠視安全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大部分存在于人們都能看到的地方,引發(fā)大事故的往往是“小原因”,是因為一些人在安全生產實踐中報有“差不多就行”的思想。然而,就是這樣的“小原因”,總在人們熟視無睹的地方悄悄產生、積聚,在不可預測的時候猝然爆發(fā)。對礦井建設而言,一個頂板事故,可能釀成一次災難災;一次看似不經意的違章,可能引發(fā)血淋淋的后果。在工作面上,任何一個小的失誤,都有可能導致大的災難。頂板檢撬、車輛運輸、火工品管理……施工中安全措施的落實,安全帽、帶、器具的正確使用,都會埋下事故隱患,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責任意識的強弱決定了安全生產形勢的好壞,責任制度是否落在實處決定了事故隱患的多少,責任體系是否健全決定了安全生產建設的成敗。實踐反復證明,責任意識是安全生產的靈魂,規(guī)章制度是安全生產的保障;無論多么先進的技術和儀器設備,都代替不了人的責任意識。
安全責任最終要靠人來落實。要實現安全生產100%,最關鍵的是每個從業(yè)人員都樹立起強烈的責任心。只要每個人在崗盡責,無論居何處、任何職,都有高度的責任心,大家“心”連“心”,也就扼住了事故的喉嚨。讓我們一起——用責任托起生命之重,讓悲劇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