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膠輪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有效操作證,方可上崗。
2、入井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攜帶自救器、安全帽和礦燈,并佩戴整齊;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及易燃易爆等違禁品;嚴禁穿化纖衣服。
3、嚴禁酒后上崗,不準疲勞駕車。
4、必須熟悉巷道的基本情況,如:斜長、坡度、變坡地段、中間巷、支護方式及軌道狀況。
5、必須熟悉所駕車輛的性能、結構和原理;具備一定的維修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能力。
6、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嚴禁交給他人駕駛。
二、車輛裝載物料管理
1、運送物料車輛駕駛室除駕駛員外只限乘坐一人,嚴禁人貨混裝。
2、拉運物料尤其是零散物料和設備時,必須捆綁結實牢固。
3、嚴禁拉運超長(超過車廂長度)、超寬(超過車廂寬度)、超高(超過巷道準許運行高度和安全運行高度)的物料。
4、拉運物料不得超過車輛核定載重量。
5、拉運氧氣、乙炔等危險物品時(氧氣、乙炔必須分裝分運),必須將物品捆綁固定,并在車輛前后掛安全警示牌;謹慎慢速行駛,運送到指定的安全地點,不準在人多的地方停放;貨物沒卸下時押運人員不準離開車輛。
6、嚴禁膠輪車運送火工品。
7、運料車輛在巷道中不得隨意卸貨、堆積材料,應在指定地點存放整齊。
三、車輛井下行駛管理
1、車輛在泥濘、松軟、運行條件不良的路段行駛必須隨車攜帶掩木、鎬、鍬,以備急用。
2、井下行駛嚴禁帶掛其他車輛。
3、膠輪車平巷行駛,嚴格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原則,人車相距20米時必須發(fā)出信號(鳴喇叭、變換燈光)并減速停車,待人員在安全地方躲避后,方可繼續(xù)行駛;行人嚴禁用礦燈照射駕駛員。
4、車輛行駛過程中,不得擠撞管道、電纜,隨時注意巷道中的標志和警示。
5、車輛在轉彎、掉頭、上下陡坡、視線不良、通過交叉地點時,必須減速并發(fā)出信號。
6、車輛下坡行駛嚴禁空檔滑行。
7、井下嚴禁隨意停放、停留車輛。需要停放車輛,必須停放指定地點。
8、停車必須熄火并拉緊手制動器,鎖好車門。
四、膠輪車運行路線規(guī)定
1、運行巷道及躲避硐室的高度、寬度符合規(guī)定;
2、運行線路上的管線吊掛符合規(guī)定;
3、地板平整,淤泥水深度不超過300mm;
4、運行線路上下坡段、拐彎、交叉口、風門等其它固定設施處必須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5、膠輪車運行線路應按規(guī)定進行收塵和沖塵,但在遇水容易打滑的大斜坡及前后各30米范圍內,路面不得灑水,并經常保持路面干燥。沿線低洼點積水處需及時排水,不得因積水影響車輛正運行。
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