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鋼絲繩及井筒吊掛設施必須設專職安全檢查員負責。
2、鋼絲繩檢查包括:提升鋼絲繩、吊盤鋼絲繩、穩(wěn)繩,吊模板鋼絲繩、吊各種管路鋼絲繩、吊電纜鋼絲繩、安全梯繩、傘鉆及抓巖機等鋼絲繩。
3、井筒吊掛設施包括:吊盤、吊桶、各種管路、風筒、電纜、安全梯、傘鉆、抓巖機等。
4、在選用鋼絲繩和吊掛設施時,必須按照審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選用。
5、懸吊吊盤、管路、風筒用的鋼絲繩必須選用不同捻向的鋼絲繩,核對無誤后方能使用,提升人員和懸吊電纜要選用不旋轉的鋼絲繩。
6、在提升、下落所懸吊設施時,要在盤上、井口、必要時天輪平臺上設置專人檢查。
7、懸吊鋼絲繩在滾筒上纏繞時,要排密纏緊,層間要適當加墊鋼板,加墊層數(shù)一般為總負荷的30%。
8、滾筒纏繞時,發(fā)現(xiàn)鋼絲繩相咬或重疊要停車處理。
9、各種鋼絲繩和井筒吊掛設施等每天由專職安全檢查員檢查一次,并詳細記錄;每班由當班安全網(wǎng)員(副班長)檢查一次;另外,帶班領導也不定期地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迅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