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源管制措施
(1)電氣:使用國家標準認可設備,遵守電氣規(guī)章,建立正確的維護制度。
(2)明火:嚴格管制吸煙、切割焊接..等,并于明顯位置設置嚴禁煙火標志。
(3)靜電、磨擦:確實利用接地,增加濕度或靜電消除器..等以消除其為害。
(4)自然發(fā)火:油布等廢棄物之實時清理,另物料之堆積應保持干、通風。
(5)化學變化:應正確操作與管理,防止化學變化失去控制。
儲存安全措施
(1)該場所應設置適當?shù)南涝O施及避雷裝置,應有適當采光照明及通風設備。
(2)該場所應張貼危害標示,而電氣設備原則上應為防爆型。
(3)該場所應以不燃性或耐火構造且應有適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