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鍋爐房內(nèi)的設備布置應便于操作、通行和檢修。
2、鍋爐房應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以及必要的降溫和防凍措施。
3、鍋爐房應防止積水。
4、鍋爐房地面應平整無臺階。
5、鍋爐房承重梁柱等構(gòu)件與鍋爐應有一定距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受高溫損壞。
6、鍋爐房每層至少有兩個出口,分別設在兩側(cè)。鍋爐前端的總寬度不超過12m,且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的單層鍋爐,可以只開一個出口。
7、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外開,在鍋爐運行期間不準鎖住或閂住。鍋爐房內(nèi)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門應向鍋爐房內(nèi)開。鍋爐房的出入口和通道應暢通無阻。
8、在鍋爐房內(nèi)的操作地點及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處,應有足夠的照明。鍋爐房應有備用的照明設備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