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不宜電焊作業(yè)的5種情況
因此,遇有以下情況時,不宜進行焊割作業(yè),必須進行時,應該采取確保安全的措施:
1.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內,一般不得進行焊割作業(yè),需要檢修的設備應拆卸至安全地點才能進行焊割作業(yè)。必須在這些場所內進行焊割時,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規(guī)定。
2.在積存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管道、深坑和下水道內及其附近,沒有消除危險因素之前不能進行焊割作業(yè),必要時可用惰性氣體置換。
3.在空心夾壁墻、充填有可燃物隔熱層的場所、簡易建筑、簡易倉庫、有可燃建筑構件的悶頂內和可燃易燃物堆垛附近,均不宜進行焊割作業(yè)。必須進行時,應進行監(jiān)護,作業(yè)結束后應留守一段時間,經檢查確實無火災危險后方可離開。
4.對焊件的內部結構、性質、存積物等了解清楚之前,及時對金屬容器內殘留的易燃液體進行清理前,均不得進行焊割作業(yè)。必須焊割時,應首先了解焊件的內部特點及存積物的性質,并據(jù)此作出安全處理。對金屬容器可用堿水或熱水仔細清洗,清洗時最好同時裝入鐵鏈或石塊等硬物滾動沖刷,也可用蒸汽洗10~20分鐘,然后露天放置24小時,經檢查容器內無可燃蒸氣后,方可進行焊割作業(yè)。
5.有類似下述情況又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yè)。即制作、加工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內,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貯罐和容器,帶電設備,剛涂過油漆的建筑構件或設備等。
規(guī)范:安全作業(yè)的8大措施
除了以上的措施,在平時進行焊割作業(yè)時還應采取以下安全防火措施:
1.進行焊割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用火審批制度。焊割作業(yè)須經本單位防火安全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后方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
2.加強對電焊、氣焊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強其工作責任心。焊割操作必須由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的電、氣焊工進行,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對電、氣焊工還應經常進行有關電、氣焊防火知識的宣傳。在經常進行電、氣焊作業(yè)的場所應張貼電、氣焊防火須知及有關防火規(guī)章制度。
3.焊割作業(yè)要盡量選擇安全地點進行,要清除周圍的可燃易燃物品。如不能清除時,則必須與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也可用水澆濕或蓋上石棉板、石棉布、濕麻袋等方法,以隔絕火星。對可燃建筑構件可用不燃材料隔開或保持適當距離。
4.在高空焊割時,要把下方的可燃物清理干凈,必要時用薄鐵板、石棉板等非燃材料作為接火盤,并在盤中鋪上一層濕沙子。在風天焊割作業(yè)時,要設置風擋,防止火星飛濺引起火災。當焊割輸送、貯存易燃物品的管道和設備時,應將正在運轉的設備相連通的管道拆除或堵死隔絕,以防易燃物品進入焊割作業(yè)處。
5.焊割工具必須完整好用。電焊機和電源線的絕緣要可靠,導線要有足夠的截面,并安裝符合要求的熔絲。電焊線殘破時應及時更換或處理,電焊地線不能利用與易燃易爆生產設備有聯(lián)系的金屬構件,如管道、容器等。
6.電焊和氣焊如在同一地點操作時,電焊的導線與氣焊的管線不可敷設在一起,應保持10米以上距離,以免互相影響發(fā)生危險。電焊機則應注意防水避雨,不準與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混放在一起。
7.剛焊割完的構件要待其冷卻后方可存放,對較大較長的金屬構件焊割時,要注意檢查構件另一端和四周所接觸的物品,發(fā)現(xiàn)有可燃物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8.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時間,嚴禁進行焊割作業(yè)。商場、集貿市場需要焊割時,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配備專人看守,并準備好必要的滅火工具,做好滅火準備。作業(yè)結束后,應對作業(yè)現(xiàn)場認真檢查,防止留下火種,待確認無危險后才能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