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如事故發(fā)生在夜間,應設置臨時照明燈,以便于搶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誤切除電源和進行我急救的時間。
4.3事件報告流程
工作現(xiàn)場發(fā)生觸電傷亡事故,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應立即撥打“120”等社會急救電話并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報告內容:班組、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和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和可能發(fā)展的趨勢以及控制程度等。公司應立即向市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事件情況。
5注意事項
5.1因平行或鄰近帶電設備導致檢修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時,應加裝接地線或工作人員使用個人保安接地線。
5.2裝、拆接地線順序要正確,并均應使用絕緣棒。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或未接地的導線,以防止感應電觸電。檢修人員帶地線拆設備接頭時,必須采取防止地線脫落的可靠措施,防止地線脫落感應電傷人。
5.3在變、配電站(開關站)的帶電區(qū)域內或臨近帶電線路處,禁止使用金屬梯子。搬動梯子、管子等長物時,應放倒,由兩人搬運,并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5.4在電氣設備上進行高壓試驗,應在試驗現(xiàn)場裝設遮欄,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并派人看守。非試驗人員不得靠近。加壓過程中應集中精力,不得觸及試驗的高壓引線。試驗時不得進行其它檢修、維護等工作。當被試設備兩端不在同一地點時,兩端都要派人看守。試驗結束后,要及時斷開試驗電源、將試驗設備及被試設備
正確放電。
5.5由于高壓試驗而拆開的一次設備引線,必須用結實的繩子綁牢,防止引線搖晃觸及鄰近帶電設備或被試設備而造成觸電。
5.6在帶電設備附近測量絕緣電阻時,測量人員和搖表安放位置,應選擇適當,保持安全距離,以免搖表引線或引線支持物觸碰帶電部分。移動引線時,應注意監(jiān)護。
5.7嚴禁在帶電設備周圍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防止工作人員觸電。
5.8單人操作時不得進行登高或登桿操作。
5.9線路檢修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安規(guī)》關于同桿塔架設多回線路以及相互平行或交叉線路中防止誤登有電線路的相關措施,并嚴禁在有同桿架設的10kV及以下線路帶電情況下,進行另一回線路的登桿停電檢修工作。
5.10線路運行人員事故巡線時,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應認為線路隨時有恢復送電的可能。嚴禁登桿塔作業(yè)。
5.11使用絕緣繩索傳遞大件金屬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時,桿塔或地面上作業(yè)人員應將金屬物品接地后再接觸,以防電擊。
5.12在帶電桿塔上刷油漆、除鳥窩、除風箏、緊桿塔螺絲、檢查架空地線、金具、瓷瓶等工作,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最小距離應保證不小于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不得通過限制作業(yè)人員肢體活動的方式來滿足安全距離。
5.13帶電作業(yè)斷、接引線時嚴禁同時接觸未接通的或已斷開的導線兩個斷頭,以防人體串入電路。
5.14帶電作業(yè)斷開耦合電容器后,應立即對地放電。
5.15帶電作業(yè)短接阻波器,被短接前嚴防等電位作業(yè)人員人體短接阻波器。
5.16在處理多條同路敷設的電纜故障時,在鋸電纜以前,應與電纜走向圖圖紙核對相符,并使用專用儀器(如感應法)確切證實電纜無電后,用接地的帶絕緣柄的鐵釬釘入電纜芯后,方可工作。扶絕緣柄的人應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并采取防灼傷措施。
5.17配電設備接地電阻不合格時,應戴絕緣手套方可接觸箱體。
5.18在配電變壓器臺架上進行檢修工作,必須先拉開低壓側刀閘,后拉開高壓側隔離刀閘或跌落式熔斷器,然后在停電的高壓引線、低壓引線上驗電、接地。操作跌落式熔斷器及刀閘時,必須使用經試驗合格的絕緣桿并戴絕緣手套,嚴禁用手直接摘、掛跌落式熔斷器的熔管。
5.19配網低壓網改造工程竣工后,必須認真檢查舊線路是否已經拆離,防止新舊線路混接造成人身觸電傷亡事故。
5.20具有雙電源的用戶必須裝設雙投開關、雙投刀閘或采用可靠的技術手段,落實防止雙電源用戶反送電的措施。防止用戶亂接線或使用沒有雙投刀閘閉鎖上網的小型自備發(fā)電機從低壓側反送電,所有低壓用戶均應視為可能反送電的電源。
5.21防止低壓觸電,要求電氣設備進行安全接地;在容易觸電的場合使用安全電壓;必須使用低壓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
5.22現(xiàn)場使用的電源線應按規(guī)定規(guī)范連接,絕緣導線不能破損,電源刀閘蓋要齊全。檢修(試驗)電源板應安裝漏電保安器,并按要求定期檢查試驗,確認保護動作正確。
5.23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取得電源,插座與插頭應配套、完好無損。
5.24生產現(xiàn)場各種用電設備和電動工具、機械,特別是檢修現(xiàn)場臨時使用的砂輪機、電鉆、電風扇等,其電機或金屬外殼、金屬底座必須可靠接地或接零。
5.25電焊機應可靠接地,高、低壓側接線柱必須設護罩,以防工作中誤觸碰。不停電更換焊條,必須戴焊工手套進行。
5.26在潮濕等惡劣環(huán)境下進行電焊工作,必須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膠絕緣鞋。
5.27在高壓線附近進行勘測、施工作業(yè)時,使用的測量、鉆探和施工工具、設備應與高壓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高壓線下測量時,不應使用金屬標尺。必須做好監(jiān)護,防止測量、鉆探工具與高壓線安全距離不足,發(fā)生電擊傷人事故。
6附件
6.1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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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姓名 | 電話 | 手機 | 傳真 |
市急救中心 | 醫(yī)療救護 | 120、05722579120(辦) | ? | ? |
市局應急指揮中心 | 值班室 | 0572-242830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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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應急物資裝備的名錄或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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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名稱 | 型號 | 數(shù)量 | 存放場所 | 責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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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相關文件
湖電安(2011)143號文《湖州電力局人身事故應急預案》、和國家電網安監(jiān)(2009)664號《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部分)、(線路部分)》等。
7附則
7.1? 現(xiàn)場處置方案修訂:應急結束后,公司結合事故調查報告和應急能力評估報告對本處置方案進行審查,必要時進行修訂。
7.2? 現(xiàn)場處置方案解釋部門:本處置方案由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制訂與解釋。
7.3? 現(xiàn)場處置方案實施:本處置方案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