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防范和應對觸電人身傷亡事故處置的能力,正確、有效、快速處置各類突發(fā)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人身傷亡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社會穩(wěn)定和員工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本方案依據法律法規(guī)、標準制度、相關文件和《湖州電力局人身事故應急預案》,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我公司應對和處置檢修(工作)現場中出現的觸電人身傷亡事故。
2事件特征
2.1事故類型:觸電事故類型可分為電擊事故和電傷事故。
2.2 事故發(fā)生的區(qū)域及地點:所有施工(工作)現場等。
2.3事件可能發(fā)生的季節(jié):該事故四季均有發(fā)生。
2.4危害程度分析
造成我公司員工傷殘、死亡,給相關人員家庭造成嚴重傷害。同時,嚴重破壞企業(yè)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對企業(yè)健康發(fā)展、社會和諧穩(wěn)定造成嚴重危害。
3應急組織及職責
3.1公司應急組織機構
在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高處墜落傷亡事故現場處置工作小組。
組長:副經理
副組長:安全總監(jiān)
組員:安監(jiān)部、工程部、綜合部、物供部、現場工作班成員等
3.2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3.2.1?貫徹落實國家、省公司、市局和上級單位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要求;接受上級單位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和提供應急救援;
3.2.2?統一領導公司突發(fā)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2.3?組織制定公司現場處置方案并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
3.2.4?發(fā)布公司現場處置方案的啟動命令和終止命令;
3.2.5?發(fā)布公司現場處置方案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3.3應急工作小組的職責
3.3.1?及時了解現場情況,提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實施和終止現場處置方案;
3.3.2?落實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和各項任務;
3.3.3?監(jiān)督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3.3.4?制訂、監(jiān)督現場處置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制定完善有關應急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
3.3.5?組織開展現場處置方案的宣傳、培訓與演練;
3.3.6?負責事件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制定針對性防范措施,對搶險救災中立功人員提出表彰意見,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責任追究,并積極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應急處置
4.1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4.1.1?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因為電流作用的時間越長,傷害越重。觸電急救應分秘必爭,一經明確心跳、呼吸停止的,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并堅持不斷地進行,同時及早與醫(yī)療急救中心(120)聯系,爭取醫(yī)務人員接替救治。在醫(y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脈搏的表現,擅自判定傷員死亡,放棄搶救。只有醫(yī)生有權作出傷員死亡的診斷。與醫(yī)務人員接替時,應提醒醫(yī)務人員在觸電者轉移到醫(yī)院的過程中不得間斷搶救。
4.1.2? 現場工作班應急小組在組織進行應急搶救的同時,應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必要時,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并請求支持和救援。
4.1.3發(fā)生一般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后,公司首先開展先期處置,并及時報告市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市局的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4.2.1 脫離電源,就是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一部分帶電設備的所有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開。在脫離電源過程中,救護人員也要注意保護自身的安全。如觸電者處于高處,應采取相應措施,防止該傷員脫離電源后自高處墜落形成復合傷。
4.2.1.1低壓觸電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1)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電源插座,可立即拉開開關或拔出插頭,斷開電源。但應注意到拉線開關或墻壁開關等只控制一根線的開關,有可能因安裝問題只能切斷零斷而沒有斷開電源的相線。
(2)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沒有電源開關或電源插座(頭),可用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或有干燥木炳的斧頭切斷電線,斷開電源。
(3)當電線搭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在身下時,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皮帶、木板、森棒等絕緣物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4)如果觸電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沒有緊纏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離電源。但因觸電者的身體是帶電的,其鞋的絕緣也可能遭到破壞,救護人不得接觸觸電者的皮膚,也不能抓他的鞋。
(5)若觸電發(fā)生在低壓帶電的架空線路上或配電臺架、進戶線上,對可立即切斷電源的,則應迅速斷開電源,救護者迅速登桿或登至可靠地方,并做好自身防觸電、防墜落安全措施,用帶有絕緣膠柄的鋼絲鉗、絕緣物體或干燥不導電物體等工具將觸電者脫離電源。
4.2.1.2高壓觸電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1)立即通知有關供電單位或用戶停電。
(2)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電源開關或熔斷器。
(3)拋擲裸金屬線使線路短路接地,迫使保護裝置動作,斷開電源。注意拋擲金屬線之前,應先將金屬線的一端固定可靠接地,然后另一端系上重物拋擲,注意拋擲的一端不可觸及觸電者和其他人。另外,拋擲者拋出線后,要迅速離開接地的金屬線8m以外或雙腿并攏站立,防止跨步電壓傷人。在拋擲短路線時,應注意防止電弧傷人或斷線危及人員安全。
4.2.2救護人不可直接用手、其他金屬及潮濕的物體作為救護工具,而應使用適當的絕緣工具。救護人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觸電。
4.2.3防止觸電者脫離電源后可能的摔傷,特別是當觸電者在高處的情況下,應考慮防止墜落的措施。即使觸電者在平地,也要注意觸電者倒下的方向,注意防摔。救護者也應注意救護中自身的防墜落、摔傷措施。
4.2.4救護者在救護過程中特別是在桿上或高處搶救傷者時,要注意自身和被救者與附近帶電體之間的安全距離,防止再次觸及帶電設備。電氣設備、線路即使電源已斷開,對未做安全措施掛上接地線的設備也應視作有電設備。救護人員登高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絕緣工具和牢固的繩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