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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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帶電桿塔上進行測量、防腐、巡視檢查、緊桿塔螺栓、清除桿塔上異物等工作,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及其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最小距離不得小于表5-1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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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 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與帶電導線最小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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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壓等級(KV) | 安全距離(m) | 電壓等級(KV) | 安全距離(m) |
10及以下 | 0.70 | 220 | 3.00 |
20~35 | 1.00 | 330 | 4.00 |
66~110 | 1.50 | 500 | 5.00 |
進行上述工作,應使用絕緣無極繩索,風力應不大于5級,并有專人監(jiān)護。如不能保持表5-1要求的距離時,應按照帶電作業(yè)要求工作或停電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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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在10KV及以下帶電桿塔上進行工作,工作人緣距最下層帶電導線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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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臨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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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停電檢修的線路如與另一回帶電線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時人員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導線接觸或接近至表5-2安全距離以內(nèi)時,則另一回線路也應停電并予接地。如臨近或交叉的線路不能停電時,應遵守5.2.2-5.2.4條的規(guī)定。工作中應采取防止損傷另一回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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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2 臨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路工作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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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壓等級(KV) | 安全距離(m) | 電壓等級(KV) | 安全距離(m) |
10及以下 | 1.0 | 220 | 4.0 |
20~35 | 2.5 | 330 | 5.0 |
66~110 | 3.0 | 50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