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有計劃停電停風時瓦斯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措施:
一.1.主扇因停電停轉(zhuǎn)時,主扇司機應立即打開防爆門,以利自然通風,并迅速向礦領導、礦調(diào)度及通風、安監(jiān)等部門匯報。
2.井下瓦檢員應把工作面所有人員撤到新鮮風流中,并在掘進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正付巷口打花閉、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nèi)。
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無風狀態(tài)或微風時,由值班礦長決定全礦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地面。
4.隊組人員在撤出工作面時,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應清點人員,并指定專人把所有電器開關打至零位。
二.恢復送電
1.來電后,主扇司機先關閉防爆門,再啟動主扇,并通知有關領導及部門。
2.主扇啟動30分鐘后,經(jīng)瓦檢員檢查中央變電所CH4濃度低于0.5%且風流穩(wěn)定正常,機電部門方可向中央變電所送電。
3.采煤工作面經(jīng)瓦檢員檢查CH4低于1%,CO2低于1.5%且風流穩(wěn)定正常,方可由指定人員依次由外向里逐臺送電,正常工作。。
如CH4超限或風量低于平常風量時,應檢查通風系統(tǒng),
如果是風門打開,應關閉;如擋風墻損壞,應修復,待通風系統(tǒng)正常后,且CH4濃度降至1%以下時,方可送電工作。
4.局扇供電后,經(jīng)瓦檢員檢查局扇及局扇啟動裝置附近10米范圍內(nèi),風流中CH4濃度低于0.5%,工作面CH4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人工啟動局扇,同時由指定人員由外向里逐臺送電。
5.如工作面CH4濃度達到或超過1%且低于3%時,瓦檢員可按瓦斯就地排放措施進行排放。(瓦斯就地排放措施附后)如CH4濃度超過3%時,應匯報有關領導及通風部門,由通風部門制定專項措施,經(jīng)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按措施排放。
三.瓦斯排放順序
1.原則上順風流方向,由外向里逐臺排放,如各臺局扇均為獨立通風系統(tǒng)時,可同時排放。
2.串聯(lián)通風時,應先排放串聯(lián)工作面,后排放被串聯(lián)工作面。
3.具體排放順序由通風科確定,每次通風系統(tǒng)變化或調(diào)整后,要重新確定排放順序,并三班向瓦檢員傳達貫徹。
瓦斯就地排放措施
當掘進工作面CH4濃度低于3%時,適用本措施。
1. 排放區(qū)域回風流所經(jīng)過的巷道內(nèi),都必須撤人、斷電,并派人放警戒,無關人員不得逗留。
2. 排放瓦斯啟動局扇時,要斷續(xù)點擊開關啟動局扇,開啟時間要短于停止時間,待工作面積聚的瓦斯吹散后,再啟動局扇,使風流由里向外整體排放。
3. 在排放時,瓦檢員應站在全風壓風流與回風流匯合處靠近新鮮風流側檢查混合風流中CH4濃度及CO2濃度,并控制在1.5%以下。如CH4濃度超過1.5%時,應停止局扇運轉(zhuǎn),待全風壓風流與回風流混合處CH4濃度及CO2濃度降至1.5%以下時再斷續(xù)點擊局扇開關進行瓦斯排放。
4. 局扇正常通風后,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CH4濃度及CO2濃度,穩(wěn)定在1%以下時,再檢查工作面出風口風流中CH4及CO2濃度,如高于1%繼續(xù)排放,待穩(wěn)定在1%以下,再由外向里逐步檢查巷道回風流及工作面的CH4及CO2濃度。只有回風流及工作面的CH4濃度低于1%,CO2低于1.5%時,方可由指定人員依次由外向里逐臺恢復供電系統(tǒng),開始正常工作。
5. 串聯(lián)通風工作面,必須待工作面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CH4濃度降至0.5%以下時,方可排放被串聯(lián)工作面瓦斯。排放方法與措施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