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注氮過程中,工作場所的氧濃度不得低18.5%,否則停止作業(yè)并撤除人員,同時降低注氮流量或停止注氮,或增大工作場所的通風量。
2.制氮設備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須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考試合格,才能上崗。嚴格按時間要求進行巡回檢查,并認真填寫各項記錄。
3.為確保安全,注氮前通防隊巡查管路人員必須檢查管路完好情況,確認完好后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注氮機房操作人員配合井下人員開始注氮。
4.密閉留設觀測孔(采樣孔)、安設“U型”壓差計,用以觀測密閉墻內外壓差與氣體采樣。
5.通防科安排專人校檢并操作束管監(jiān)測系統,在注氮期間,對注氮區(qū)域內抽取的氣樣能及時準確的進行氣樣分析。
6.注氮期間,由通防科安排瓦斯檢查工和管路巡檢人員定期對注氮管路完好性進行巡查。注氮前必須認真檢查管路,注氮位置和各閥門開關狀態(tài)是否符合要求。巡查管路時,要采用順風流方向進行巡查。一經發(fā)現氮氣泄露,應立即組織人員排除故障,漏氣嚴重時,應立即停止注氮并關閉最近閥門防止氮氣大量泄漏,同時調度室通知制氮機房停止注氮,處理時嚴禁人員口鼻正對漏氣點。
7.注氮期間,要經常注意制氮裝置及配套設施運行狀態(tài),檢查制氮機各部位接頭、管路密封情況,機電科加強維護。當空壓機及制氮裝置任何儀表有報警時,都應停機檢查,制氮機在運行過程中應每隔60分鐘作一次運行記錄。
8.為保證密閉墻內氮氣不泄露或少泄漏,要定期檢查密閉墻墻體及配套設施完好情況,發(fā)現墻體及配套設施損壞立即匯報通防科,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為防止氮氣涌出造成人員窒息,每班瓦檢員必須攜帶多功能氣體檢測儀,隨時監(jiān)測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等氣體濃度,檢查地點包括密閉外風流、總回風,當檢查發(fā)現一氧化碳濃度超過0.0024%或氧氣濃度小于18.5%時,必須立即撤離受威脅地點,并匯報調度室,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處理。
10.通防科必須組織所有參與注氮的人員,學習本措施并嚴格執(zhí)行。
11.其他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和制氮裝置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