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作平臺嚴禁超載(工作平臺的載重包括人員的重量在內),且載荷在平臺全長上應基本均勻。當施工高度較高及前梁伸出長度超出規(guī)定的范圍時,平臺的載重量必須減少,風力較大時,還必須考慮風壓的影響(相當于增加平臺的載重量)。具體的規(guī)定是必須保證懸掛 機構的配重穩(wěn)定力矩要大于兩倍的吊籃升降部分自重、鋼絲繩自重、重錘、額定載荷及風載荷所引起的f頃覆力矩。提升機、安全鎖、鋼絲繩等嚴禁帶病工作。
6.在正常工作中,嚴禁觸動滑降裝置及用安全鎖(離心式)剎車。
7.操作人員在工作平臺內使用電器設備時,低于500W的電器設備可以接在吊藍電器箱的接線端子上,但高于500W的電器設備嚴禁接在電器箱內,“必須用獨立電源供電。
8.在高壓線周圍作業(yè)時,請按當?shù)仉娖饕?guī)程實施,并報有關部門批準,采取防范監(jiān)護措施后,方可使用。
9.工作平臺懸掛在空中時,嚴禁隨意拆卸提升機、安全鎖、鋼絲繩等。由于故障確要進行修理的,應由經(jīng)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在落實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進行。
10.吊藍不宜在粉塵、腐蝕性物質或雷雨、六級以上大風等環(huán)境中工作。
11.工作平臺的拼裝長度不得超過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長度。
12.不允許在廠作平臺內使用梯子、凳子、墊腳物等進行作業(yè)。
13.吊藍不允許作為載人和載物電梯使用,不允許在吊藍上另設吊具。
14.若在工作中發(fā)生工作鋼絲繩斷裂、提升機異常聲響等緊急情況,操作人員應沉著冷靜,立即停機并撤離工作平臺,嚴禁繼續(xù)下行。設備故障由專職維修人員處理。
15.吊藍下方地面為行人禁入?yún)^(qū)域,需做好隔離措施并設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其它有關施工安全技術、現(xiàn)場操作安全造施、勞動保護及全用電、消防等要求,請嚴格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6.工作平臺兩側傾斜超過 15CM時應及時調平,否則將嚴重影響安全鎖的使用,甚至損壞內部零件。
17.工作中欄桿四周嚴禁用布或其它不透風的材料圍往,以免增加風阻系數(shù)及安全隱患。
18.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沾有油污、雜物,不得有焊渣和燒蝕現(xiàn)象,嚴禁將工作鋼絲繩、安全鋼絲繩作為電焊的低壓通電回路。若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時,應立即更換。
1.鋼絲繩散股、扭結、松結、或其他任何扭曲、變形。
2.鋼絲繩在一個ab節(jié)局范圍內斷絲數(shù)達到5根是應報廢
3.鋼絲繩上有顯著腐蝕跡象,即表面出現(xiàn)沉坑,鋼絲繩松弛。
4.鋼絲繩公稱直徑減少6%,即使未發(fā)生斷絲的。
5.當外層鋼絲磨損達到直徑的40%時。
6.由熱或電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損壞或堆積。
19.吊藍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結構形式和力學性能的鋼絲繩,鋼絲繩的檢查和報廢按《GB5972起重機用鋼絲繩檢查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執(zhí)行,達到前述報廢標準的鋼絲繩必須報廢。
20.吊藍若要就近整體移位,必須先將鋼絲繩從提升機和安全鎖內退出。
21.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嚴禁進入砂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每天使用結束后,應將工作平臺降至地面,放松工作鋼絲繩,使安全鎖擺臂處于松馳狀態(tài)。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電器箱。露天存放要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進入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
22.專職檢修人員應定期對整機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并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故障應以書面方式呈報有關部門。
23.吊藍不宜在粉塵、腐蝕性物質或雷電、六級以上大風等環(huán)境中使用。
24.工作平臺的拼裝長度不得超過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長度。雙吊點吊藍作業(yè)人員必須有兩人,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yè)。
25.不允許在工作平臺內使用梯子、凳子、墊腳物等進行墊高作業(yè)。作業(yè)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工作平臺,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更不允許從一工作平臺跨入另一工作平臺。
26.工作平臺欄桿四周嚴禁用布或其它不透風的材料圍住,以免增加風阻系數(shù)和安全隱患。
27.插拔電源線的航空插頭之前,必須先切斷電源線的電源。
28.其它有關施工安全技術、現(xiàn)場操作安全措施、勞動保護、安全用電及消防等要求,請嚴格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日常維護
1.日常維護包括日常保養(yǎng)、日常檢查、定期檢修等工作,日常保養(yǎng)與上機前后的檢查工作有操作人員負責,日常檢查與定期檢修工作由專業(yè)人員負責。以上工作都要做好記錄。
2.日常保養(yǎng):不涉及零部件的更換,由操作人員按期進行提升機換油、清掃保養(yǎng)及電磁制動器間隙的檢查、調整。清除鋼絲繩上沾有的污物,并盡可能去除銹跡。
3.日常檢查:每天使用前操作人員應按要求檢查,特別是安全鎖、提升機和鋼絲繩。嚴禁吊藍帶病作業(yè)。
4.定期檢修:整機使用結束后,則需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yǎng)和檢修工作。由專業(yè)維修人員檢查零配件的磨損情況,對易損件、損壞的零部件進行更換和進行拆裝清洗,更換潤滑油、脂等等。檢查電器控制箱的接線狀態(tài),電線無損傷,整機無漏電現(xiàn)象。
5.在遵守保養(yǎng)、使用和維護規(guī)則的條件下,提升機使用一年應進行大修,在粉塵、腐蝕性物質等惡劣環(huán)境中使用時,需相應縮短大修周期。
6.安全鎖從出廠之日起每六個月為一個標定周期,標定期滿,應由用戶向經(jīng)銷商或生產(chǎn)廠家提出申請,由專業(yè)人員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并重新標定。(對于在粉塵、腐蝕性物質、粘附性材料等環(huán)境中工作的安全鎖,三個月必須進行大修及重新標定)。經(jīng)重新標定的安全鎖必需加貼工廠特制標貼方可生效。
7.鋼絲繩的報廢如前所述,達到報廢條件的鋼絲繩必須報廢。
六、搬運及儲存
整機搬運時,提升機、安全鎖、電器控制箱應單獨包裝后整體裝運。鋼絲繩應盤繞,包裝后才能裝運。懸掛機構、工作平臺可拆卸裝運,但要注意不能使這些結構變形。
貯存時應放于干燥通風,無腐蝕性氣體的庫房內,防止其銹蝕。貯存期超過一年需要重新保養(yǎng)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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