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技術工藝因素控制措施
2.1.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進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設計、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藝標準和安全技術標準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應包括內容有:臨時用電安全方案、基坑護坡支護安全方案、腳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撐體系安全設計方案、高處作業(yè)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方案、建筑構配件吊裝安全方案。
2.1.2使崗位安全化、操作標準化,根據各個工種所涉及的危險因素和技術工藝特征,編制科學合理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作業(yè)指導書,通過專門的培訓教育或崗前的技術交底,使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作業(yè)指導書,真正落到實處。施工企業(yè)對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作業(yè)指導書,要根據施工進度和實際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修正。
2.2材料因素控制措施①建立安全物質材料和建筑實體材料招投標制度;②建立安全物質材料和建筑實體材料進場復檢制度,確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安全標準。
2.3機械設備因素控制措施①選用安全性能較高的機械設備;②指定專人操作危險性較大的機械設備,特殊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③定期檢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及時更換零部件,確保機械設備安全正常運轉。
2.4環(huán)境因素控制措施①根據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地質、地形、氣象條件、周圍環(huán)境,科學合理地布置施工現(xiàn)場,保證施工現(xiàn)場安全、整潔、有序;②指定專人接收天氣預報,及時掌握天氣變化趨勢,以便采取對策;③根據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設計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專人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安全性管理。
2.5管理因素控制措施
2.5.1建立健全各項危險因素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在對危險因素進分析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各項危險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危險因素控制實施細則、安全操作規(guī)程、培訓制度、交替班制度、檢查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危險作業(yè)審批制度、異常情況緊急措施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5.2加強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各級領導及相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涉及危險因素管理的相關領導和人員進行定期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管理的目標和意義;施工項目危險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危險因素觸發(fā)條件及控制措施;危險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2.5.3明確安全責任,定期安全檢查。對施工中的各個系統(tǒng)層面的危險因素管理確定各級負責人,并明確他們各自應負的具體責任,特別要明確各級單位對歸屬區(qū)域的危險因素定期檢查的責任。包括作業(yè)人員的每天自查、職能部門定期檢查、企業(yè)領導的不定期督察等。
2.6應急管理措施雖然我們對施工過程各階段的危險因素進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具體到每個工程的實際情況,危險因素的狀態(tài)和產生的作用是有很大不同的,這就決定了施工危險因素的復雜性。由于種種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因此當事故發(fā)生時,應急救援是必不可少的。編制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是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建筑施工的應急管理工作一般應按如下步驟展開進行:①根據建筑工程施工常見的六類安全事故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②落實應急人員,建立應急組織;③儲備應急物質,布置應急設備;④組織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