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瓶車應有專人駕駛。并經訓練和考核合格,持證開車。禁止無證駕駛。
2.開車前,應檢查剎車、轉向機、音響、燈光等裝置要完好。否則不準開車。
3.行駛時應遵守廠區(qū)交通安全規(guī)則和制度。廠區(qū)道路時速10公里以下;出入車間、倉庫、拐彎時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不得超過3公里。不準隨意超速、超車。不準駛出廠門。
4.裝運物件不得超重、超長(伸出車尾1米內)、超寬、超高(地面起2米)。滾動物件要捆扎牢固。
駕駛室不準超額做人。在行駛中禁止人爬上爬下。
5.把式電瓶車,駕駛員應在后方駕駛,如有影響視線而必須在前面駕駛時,不得超過一檔行車。
6.電瓶車出入車間、倉庫、拐彎和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必須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不準強行通過。嚴禁進入易燃易爆氣體的場所。
7.在行駛中發(fā)生故障或有異常時,應立即停車。不的“帶病”開車。
8.工作完畢后,必須做好電瓶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持車輛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