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 本標準規(guī)定了動力分場鍋爐房20T燃氣熱水鍋爐設備操作的技術條件和要求。
1.2 本標準適用于平安高精鋁業(yè)有限公司動力分場車間鍋爐房20T燃氣熱水鍋爐設備操作。
2 內容
2.1凡操作鍋爐的人員必須熟知所操作鍋爐的性能和有關安全知識,持證上崗。非本崗人員嚴禁操作。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交接班應將設備及運行的安全情況進行交底。交接班時要檢查鍋爐是否完好。
2.2鍋爐及安全附件應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2.3啟爐前準備
2.3.1天然氣閥門應保持在常開狀態(tài),燃氣壓力要保持在40MPa,不得超過50MPa,壓力不正常時須立即通知調壓站;
2.3.2檢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則打開放氣閥,直至上水為止。打開上水系統(tǒng)的各個節(jié)門(包括水泵前后及鍋爐的上水節(jié)門);
2.3.3檢查壓力管道上的閥門,應在開啟位置;
2.3.4檢查控制柜上的各個旋鈕均處于正常位置;
2.3.5檢查軟化水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制造出的軟水的各種指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2.4啟爐運行
2.4.1打開總電源;
2.4.2啟動循環(huán)泵;
2.4.3緩慢開啟循環(huán)旋鈕至50Hz;
2.4.4啟動燃燒器觀察系統(tǒng)壓力是否達到設定值,否則開啟補水泵進行補水直至設定值(如:設定壓力為0.58MPa);
2.4.5出水壓力設定值為0.58MPa ,回水壓力值0.25MPa,否則不能啟動;
2.4.6上述各項步驟完成后,“燃燒器控制”旋鈕旋至“自動”點火系統(tǒng)開始運行。
2.4.7如果一次點火不成功,必須先進行檢查排除故障后待2分鐘以后才能再次點火,如3次點火不成功不得再次啟動,報告上級檢查處理故障原因;
2.4.8啟動燃燒器時,負荷調節(jié)按鈕必須先調到小火狀態(tài),然后才能啟動燃燒器,15分鐘后“負荷大火/小火”位色鈕旋至“大火””;
2.5正常停爐:
2.5.1將熱水鍋爐“負荷大火/小火”旋鈕旋至“小火”再熄火;
2.5.2關閉燃燒器,鍋爐出水溫降至50℃后,停止循環(huán)泵;
2.6緊急停爐
2.6.1關閉熱水鍋爐進出口閥門,打開緊急排放閥和緊急補水閥,關閉總電源開關,通知上級領導,檢查設備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