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監(jiān)測工負責管轄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監(jiān)測工應將在籍的裝置逐臺建帳,并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臺帳、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3.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報簽名制度。
4.交接班內容包括
(1)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
(2)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
(3)瓦斯變化異常區(qū)的詳細記錄;
(4)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
5.接班后,首先知通風調度取得聯系,接受有關指示。
6.對井下瓦斯變化較大的地區(qū),要詳細跟蹤監(jiān)視,并向通風調度匯報。
7.應每隔30分鐘檢查1次各種儀表的指示、機房室溫、機身溫度和電源、電壓波動情況。
8.應將本班的瓦斯變化情況于當天打印成報表送通風技術主管審查簽字。
9.與井下監(jiān)測員協調配合進行傳感器的校正。
10.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配電柜電源。
11.送電順序是:配電柜電源→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打印機、顯示器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于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12.進入機房要穿潔凈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要經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設備外殼,每班用吸塵器清掃室內。
13.應備有必要的工具、儀器、儀表,并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14.按規(guī)定準備好檢修時所需要的各種電源、連接線,將儀表通電預熱,并調整好測量類型和量程。
15.隔爆檢查的步驟
(1)按國標“GB3836.1—83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檢查設備的防爆情況;
(2)檢查防爆殼內外有無銹皮脫落、油漆脫落及銹蝕嚴重現象,要求應無此類現象;
(3)清除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4)檢查接線腔和內部電器元件及連接線,要求應完好齊全,各連接插件接觸良好,各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guī)格應一致;
(5)檢查設備絕緣程度。水平放置兆歐表,表線一端接機殼金屬裸露處,另一端接機內接線柱,勻速搖動表柄,若讀數為無限大(∞),表明絕緣合格;
(6)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16.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的內容包括
(1)新開箱或檢修完畢的設備要通電烤機,經48小時通電后分三個階段進行調試:
①粗調。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②精調。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③檢驗。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檢驗,通電要從問題處理完后重新開始計算。
(2)烤機完畢,拆除電源等外連接線,蓋上機蓋,作好記錄,入庫備用。
17.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18.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并備足安裝用的材料。
19.瓦斯校準氣樣的配制應采用煤炭工業(yè)技術監(jiān)督主管部門確認的裝置和方法制備甲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不確定度應小于5%。制備所用的原料氣應選用濃度不低于99.9%的高純甲烷氣體。
20.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振動和沖擊。
21.敷設的電纜要與動力電纜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固定電纜用吊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皮帶或其他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間距為3米。
22.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于礦車和運輸機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側。
23.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體接觸。
24.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扎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毫米。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毫米,腔內連線松緊適當。
25.傳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設位置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后,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分鐘后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報警和斷電控制并檢驗其可靠性,然后與井上聯機并檢驗調整跟蹤精度。
26.每7天對監(jiān)測設備進行一次調試校正。
27.在給傳感器送氣前,應先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設備的基本工作條件,應反復校正報警點和斷電點。
28.送氣前要進行跟蹤校正,應在與井上取得聯系后,用偏調法在測量量程內從小到大、從大到小反復偏調幾次,盡量減小跟蹤誤差。
29.首先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入校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給傳感器送氣時,要用氣體流量計控制氣流速度,保證送氣平穩(wěn)。
30.定期更換傳感器里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污物。當載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如調正精度電位器,其測量指示值仍低于實際的甲烷濃度值,傳感器要上井檢修。
31.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后,要上井進行全面檢修。
32.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替換電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應一人工作,一人監(jiān)護。嚴禁帶電作業(yè)。并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33.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對儀器進行充電。
34.每隔7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一次調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