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前檢查工作現場安全情況,工具、零部件帶齊。在主運輸巷或石門維修軌道前應先通知調度室,停止車輛運行。并在前后采取保護設施和警示后才能工作。
二、用釘子、剁斧、鏟螺絲或矸石,水泥道床時,掌剁斧人和打錘人不準站在同一直線上,防止走錘傷人。釘道工和臥道工的前后距離不得小于2米。
三、用撬棍起釘和起道時,不得握滿把,以防砸手或崩起傷人,用起道器時,應隨起隨墊,防止起道器跑開,歪斜傷人。
四、更換架線電機車軌道,須加換地線,地線規(guī)格應與鋼軌型號相適應。
五、在大巷工作時,截車人應在40米外阻車。
六、人工裝軌道要求用專車,24Kg/m鋼軌一次不得超過25根,18kg/m鋼軌一次不得超過30根,裝卸車都應有人指揮,聽齊口號,一頭先起或一頭先放,用電機車牽引運軌道時,鐵道上不準坐人,鐵道與機車間至少用一個空車隔開,用礦車運道時,車四周要插好擋柱,用繩拴牢,鐵道車輛側不準站人。人力推軌道時,車前50米外必須有人探路,后邊有接車人。
七、修道時,所有工具不準碰觸電源,電線等電器設施,雙線同時工作時,必須在線路兩端設明顯的警示信號。
八、用彎道器加工彎道時,將鋼軌放平,放好,軌底發(fā)、向下,將彎道器放平,放好,牢固地卡住鋼軌,用釬子扳彎道器時,釬子長度不得超過1.2米。兩人用力均勻,并墊好保險桿,以免壓手,還要時刻注意上方架線,以防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