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軌道工必須熟悉和遵守本規(guī)程。
第2條 施工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第3條 較大施工時,必須按措施執(zhí)行。
第4條 在工作前要詳細檢查所使用的工具,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處理,否則不準使用。
第5條 作業(yè)前要檢查工作地點巷道情況是否安全可靠。
第6條 作業(yè)時,修道工必須事先與電機車司機取得聯(lián)系,在施工線路上做到“修道不倒料,倒料不修道”。
二、施工作業(yè)
第1條 砸道釘時,必須手心向上栽道釘,用錘輕輕穩(wěn)牢,隨后再用力釘進去,防止砸手或道釘崩起傷人,嚴禁在鋼軌上直釘。
第2條 壓撬枕木必須臉向外側,起釘時兩手錯開道軌。
第3條 使用撬棍時,不準手指滿把,以防壓手。
第4條 施工作業(yè)時,所有工具不準碰觸電線,電話線等電氣設備。
第5條 有架線地段,使用工具不許超過架線高度,在礦車內裝卸料要注意不能碰到架線。
第6條 搬動枕木要輕拿輕放,在卸車時,應滑落在路面上。
第7條 扛、搬枕木時,不得在枕木上行走,以免枕木滾動摔傷、碰傷。
第8條 使用氣割截軌時,(在井下必須按安全措施執(zhí)行)要做到軌頭整齊,首先將所截鋼軌放平擺正,丈量長度,在鋸口的側面及頂面劃線。
第9條 上螺絲時,不準用手指測螺絲孔;卸螺絲時不準用錘打魚尾板;緊螺絲時不準用錘打螺絲扳手;剁螺絲時,拿剁斧和打錘人不得在一條直線上。
第10條 搗固道床或臥底時,前后間距不少于2米。
第11條 使用起道器時,要垂直放正,不準歪斜,鉤腳要牢固地掛在鋼軌上,操作人員的頭部和手臂要躲開壓桿。
第12條 用起道器時,鋼軌頂起后要隨起隨墊,所有作業(yè)人員的手、腳不準介入軌底或軌枕下面,以防跑牙或歪斜傷人。
第13條 更換翻修軌道及道岔工作結束后,必須試車、驗道。
三、技術要求
第1條 枕木擺放:一頭齊,間距500mm
第2條 道釘:方向一致,成八字型。
第3條 軌距:+5mm;-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