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 熟練掌握礦井充填、注漿系統(tǒng)及其附屬裝備的結構性能。
第3條 必須保證井上下通訊系統(tǒng)、注漿充填系統(tǒng)及排水系統(tǒng)暢通。
第4條 充填注漿前,要先用水沖洗管路,水量由小到大,確認管路系統(tǒng)暢通后方可給砂(漿),給砂(漿)量要視水壓、水量情況逐漸增加直至達到規(guī)定的配比。
第5條 充填注漿過程中,井上下要隨時保持聯系,如果通訊中斷,要立即停止給砂(漿),直到通訊正常、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恢復給砂(漿)。
第6條 巡查管路人員發(fā)現管路有故障,應立即通知地面停砂(漿),經處理后再注砂(漿)。
第7條 發(fā)現砂門子外鼓、變形、漏砂,注漿區(qū)域潰漿,泄水系統(tǒng)堵塞等情況時,要立即停砂(漿)進行處理。
第8條 確認砂門子充滿后要立即停砂,進行泄壓。
第9條 向有火情的殘巷、回采工作面、采空區(qū)注砂(漿)時,要隨時檢查有害氣體涌出情況,保證在安全情況下工作。
第10條 充填注漿后,要將管路沖洗干凈,放凈管內的存水,關閉各閘門。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1條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跑沙或潰漿傷人
第12條 看守砂門子的人員要做到眼勤、手勤、腿勤,注意安全。
第13條 巡回檢查注砂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