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1.嚴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電石、乙炔發(fā)生器、溶解乙炔氣瓶,水封安全器、橡膠軟管、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guī)則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規(guī)程。
2.乙炔站應由專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運行規(guī)程。
3.工作前或乙炔站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發(fā)生器,氧化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均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4.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時,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5.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或乙炔氣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小于,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6.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7.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的溫水溶化,乙炔發(fā)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氣加熱解凍,或用23%~30%氯化納熱水溶液解凍,保溫。
8.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yè)時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發(fā)生器上。
9.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guī)定定期送交校驗和試驗。檢查、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應取出電石籃,采取措施,消除余氣后才能進行。
10.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xiàn)場時,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xiàn)場,把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卸壓、放水、取出電石籃。
[二]電石
1.貯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涂寫“電石桶”和“禁止用水消火’等字樣。室內禁止煙火及存放或敷設水管水溝。壞電石桶不準存于室內。乙炔瓶與電石不得同室存放。
2.電石桶的搬動應輕搬輕放,不準扔甩,以免產生火花,引起爆炸。雨天禁止淋雨搬運。
3.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者應戴手套,口罩租眼鏡,防止打碎的電石進入眼中。
4.電石起火要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禁止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機或水消火。電石粒末只能在露天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