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繼電保護試驗
1、在繼電保護試驗中,對不熟悉回路和無關的設備,禁止亂動,以防止觸電或發(fā)生事故,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應報告領導。
2、在繼電保護盤上工作時,對被試盤及鄰近的運行設備,應加明顯標志或隔離。試驗人員與高壓帶電部分的距離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
3、繼電保護試驗開始前,必須由工作負責人復查接線無誤后方可工作。試驗電源不得接地或短路,以免引起誤操作。
4、進行油開關合拉閘試驗時,不準任何人在油開關上及其周圍工作或停留,以免傳動機構傷人。
5、作外界電源試驗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時,電壓互感器附近的人員應停止工作。
6、在未用驗電筆檢查交流器二次回路是否正確以前,禁止短接電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在帶負荷設備上電流互感器二次短路必須牢固,并要接好地,不許用保險絲和螺絲刀去短接二次回路。
四、電纜絕緣試驗
1、試驗電纜時,在該電纜上所能接觸的一切工作應停止,在被試電纜的端部和外露部分的周圍應建置圍欄,另一端應懸掛標志牌或派人監(jiān)護,防止一切人員接近該處。
2、電纜絕緣耐壓試驗前,工作負責人必須與值班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取得聯(lián)系,確證無人后進行。
3、與架空線聯(lián)接的電纜,必須與架空線路斷開后進行試驗。在拆接線前,應進行驗電放電,并在可能來電的各端沒接地線,拆接電纜時必須保證無誤。
4、對電纜進行絕緣耐壓試驗或用搖表搖其絕緣時,必須將被試線芯以外的線芯總短路接地試驗完畢,斷開電源認定可靠后才能進行試驗。
五、絕緣護具絕保試驗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