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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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āng)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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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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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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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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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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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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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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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事實及法律適用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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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在 從事 行為,涉嫌無經(jīng)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活動,又無法當(dāng)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建議暫扣車輛,暫扣期限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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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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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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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zé)人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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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zé)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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