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本單位營運車輛安全運行管理,減少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紀守法,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部署要求,經客運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每季度對本公司客運車輛進行一次違法行為查詢,特制定以下處理規(guī)定:
1. 超速50%或12個月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駕駛人,沒收安全保證金、收回企業(yè)內部上崗證、車輛停班整頓5天。
2.超速20%以上至50%交通違法行為,對駕駛人停駕學習、培訓合格后可上崗,同時罰款200-500元。
3.超速20%以下的交通違法行為,罰款100-300元。
4.對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停車越線、違章停車。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罰款50-200元。
5.對于每季度累計違法行為超速10次以上的駕駛人,脫產學習15天,罰款500元。
6.安全科根據抄報情況應健全駕駛人違法及處理臺賬。
以上規(guī)定必須嚴格遵守:駕駛人不按時參加學習,學習考核不及格不得上崗;安全意識不到位不得繼續(xù)上崗;經濟處罰不到位不得繼續(xù)上崗;車輛停駛整頓不到位不得繼續(xù)運行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