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輛在道路同方向時的操作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cè)為快速車道,右側(cè)為慢車道。在快速車道的車輛應當按照快速車道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guī)定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nèi)的車輛超過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車輛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nèi)行駛的車輛下常行駛。
2、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速度的操作
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車輛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3、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4、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5、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0公里時的操作
車輛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0公里
(1)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2)掉頭、轉(zhuǎn)彎、下坡時;
(3)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nèi)時;
(4)牽引發(fā)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6、車輛超車時的操作
同車道行駛的車輛,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zhuǎn)彎、掉頭、超車的;
(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3)前車為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的;
(4)行經(jīng)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車輛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zhuǎn)向燈、變換使用遠、近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的道路上,前車遇后車發(fā)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后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后,從前車的左側(cè)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啟右轉(zhuǎn)向燈,駛回原車道。
7、車輛遇相對方向來車時的操作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車輛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2) 在有障礙的路段,無障礙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cè)胝系K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cè)霑r,有障礙的一方先行;
(3)在狹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時,下坡的一方先行;
(4)在狹窄的山路,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
(5)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應使用近光燈。
(6)車輛掉頭、左轉(zhuǎn)彎時的操作
(7)車輛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zhuǎn)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轉(zhuǎn)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
(8)車輛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zhuǎn)彎標志、標線的地方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8、車輛倒車時的操作
車輛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
9、車輛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的操作
車輛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行駛: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cè)雽蜍嚨溃?/p>
(2)準備進入環(huán)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nèi)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zhuǎn)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cè)轉(zhuǎn)彎,轉(zhuǎn)彎時開啟轉(zhuǎn)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 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zhuǎn)彎遇有同車道前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zhuǎn)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zhuǎn)彎機動車讓左邊轉(zhuǎn)彎車輛先行。
10、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的操作
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3.3.8第(2)、(3)項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暸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轉(zhuǎn)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zhuǎn)彎的機動車讓左轉(zhuǎn)彎的車輛先行。
(5)車輛遇有前方交通堵塞時的操作
(6)車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
(7)車輛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cè)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wǎng)狀線區(qū)域內(nèi)停車等候。
(8)車輛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應當每車道一輛依次交替駛?cè)胲嚨罍p少后的路口、路段。
11、車輛裝載及牽引時的操作
(1)車輛載物的規(guī)定
車輛載物不得超過行駛核定的載質(zhì)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并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2) 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以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3)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4)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nèi)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12、車輛載人的規(guī)定
車輛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shù),但按照規(guī)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shù)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guī)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shù)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內(nèi)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nèi)可以附載臨時作業(yè)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檔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13、機動車牽引掛車的規(guī)定
機動車牽引掛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車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就當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總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zhì)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zhì)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14、牽引故障機動車的規(guī)定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2)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于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3)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于4米小于10米;
(4)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
(5)牽引車和被子牽引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6)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
(7)轉(zhuǎn)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
15、車輛行駛及停車的操作
車輛行駛的安家落戶全規(guī)定,駕駛車輛不得有下列行為:
(1)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2) 在車輛駕室的前后窗范圍內(nèi)懸掛、放置妨礙駕駛?cè)艘暰€的物品;
(3)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檔溜行;
(5)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6)連續(xù)駕駛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16、車輛停車的規(guī)定
車輛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在沒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行人道之間沒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nèi)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nèi)的路段,不得停車;
(4)車輛停穩(wěn)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 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cè),車輛駕駛員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17、車輛行駛的其它規(guī)定
(1)車輛行經(jīng)漫水路或漫水橋時,應當察明水情,確定安全后,低速通過。
(2)車輛載運超限物品行經(jīng)鐵路道口的,應當按照當?shù)罔F道部門指定的鐵路道口、時間通過。
(3)車輛行經(jīng)渡口,應當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按照指定地點依次渡。車輛上下渡船時,應當?shù)退俾小?/p>
(4)在單位院內(nèi)、居民居住區(qū)內(nèi),車輛應當?shù)退傩旭?,避讓行人;有限速標志的,按照限速標志行駛?/p>
18、車輛燈光使用時的操作
車輛使用轉(zhuǎn)向燈的安全規(guī)定
車輛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使用轉(zhuǎn)向燈:
(1)向左轉(zhuǎn)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zhuǎn)向燈;
(2)向右轉(zhuǎn)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zhuǎn)向燈。
車輛在其它情況下使用燈光的安全規(guī)定
(1)車輛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前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車輛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警閃光燈。
(2)車輛在夜間通過急彎、陡坡、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3)車輛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并鳴喇叭示意。
(4)車輛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xù)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主向一定距離設置警告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夜間還應當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必要時迅速報警。
(5)車輛從匝道駛?cè)敫咚俟?,應當開啟左轉(zhuǎn)向燈,在不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nèi)的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駛?cè)胲嚨馈\囕v駛?cè)敫咚俟缆窌r,應當列啟右轉(zhuǎn)向燈,駛?cè)霚p速車道,降低車速后駛離。
19、高速公路行駛時的操作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速度規(guī)定
(1)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車輛不得超過100公里。
(2)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的最低車速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3)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每小時在100公里以內(nèi)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小于50米。
車輛在高速公路遇有惡劣氣候時的行駛規(guī)定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于100米,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于50米,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以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其它規(guī)定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1)倒車、逆行、穿越中央與隔離帶掉頭或者車道內(nèi)停車;
(2)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3)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霽在路肩上行駛;
(4)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5)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6)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人;
(7)車輛通過施工作業(yè)路段時,應當注意警示標志,減速行駛。
20、車輛在特殊條件下的操作
通過橋梁時的操作
(1)車輛通過橋梁時,應注意橋頭附近交通標志,遵守其規(guī)定,且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降低行車速度;
(2)遇到窄橋時,應盡量避免在橋頭換檔、制動、會車和停車;
(3)通過漫水橋、便橋、浮橋以及一些簡易橋梁時,應當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后,在引導下低速通過。必須讓車上所有乘員下車步行通過,避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4)通過有冰雹、泥濘的橋梁時,過橋前應對橋面情況進行勘查,必要時橋面鋪墊一些防滑物品,而后選擇橋面中間緩慢通過。
通過隧道、涵洞時的操作
(1)通過隧道、涵洞前,應觀察交通標志和標線的規(guī)定,重點注意檢查裝載高度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nèi);
(2)進入隧道、涵洞時,不要加速行駛;
(3)通過雙車道隧道時,應靠右行駛,注意用燈光與來車交會,穩(wěn)速通過,切忌搶行;
(4)在隧道、涵洞內(nèi)不得隨意停車。
山區(qū)行駛時的操作
(1)出車前和途中停車休息時,應認真檢查車輛轉(zhuǎn)向、制動、車輪和傳動部分以及裝載物品的重心位置與捆綁情況;
(2)根據(jù)需要隨意備帶易損零件、防雨、保濕和嚴嚴寒起動所需的預熱設備以及充足的燃料和冷卻液等,以供途中使用;
(3)要隨時注意制動器的工作狀況。氣壓制動系的車輛要經(jīng)常觀察氣壓表讀數(shù);液壓制動系的車輛要防止“氣阻”,壓踏板“軟弱”時,則須停車檢查;
(4)下坡時嚴禁發(fā)動機熄火或空檔滑行;
(5)坡道上嚴禁停車。因故必須停車時,拉緊駐車制動器并將發(fā)動機熄火;上坡停車掛低速檔,下坡停車掛倒檔。需長期停車的需用三角木墊住車輪。
冰路行駛時的操作
(1)在一般結(jié)冰道路上行駛,需裝上防滑鏈,平穩(wěn)操作.會車時要選擇安全地段,提前避讓,必要時停車讓行;會車不要太靠近;不可猛抬或急踩踏板,盡量利用發(fā)動機的牽阻作用減速;
(2)在結(jié)冰的山路上行駛,要裝防滑鏈,根據(jù)冰層厚度、坡度大小和坡路長短決定是否可以通行;上坡避免減檔,下坡時盡可能利用發(fā)動機的牽阻作用;下坡陡需用行車制動器控制車速時,應采取用間隙制動。
雪路行駛的操作
(1)道路兩旁的樹木、電桿等參照物判斷行駛路線,穩(wěn)握轉(zhuǎn)向盤,盡量選拔路中央或積雪較淺的地方慢行,如行車時間較長,要佩帶有色眼鏡,以防雪光傷眼;
(2)在彎路、坡道等危險地段行駛時,應側(cè)重注意選擇行駛路線,必要時可以停車勘察路況。如道路上已有車轍,應循車轍行駛;行駛中不可急轉(zhuǎn)急回轉(zhuǎn)向盤,以防偏出車轍而打滑或下陷;
(3)在雪坡道行駛時,應提前換入低速檔,上坡中避免換檔;加速時不可過急,否則會導致車輛后溜,如車輛已后溜,應先使車輛后倒,然后停車再重新起步。起步時應緩慢,均勻踏下加速踏板,不可過急或斷續(xù)加速;
(4)行駛中應盡量利用發(fā)動機的牽阻作用控制車速。必須使用行車制動器時,應在不踏離合器踏板的情況下,間斷輕踏制動踏板;
(5)在雪路上遇對方來車,應選擇比較安全的地方會車,必時可在較寬的地段停車讓行,然后再行駛;
(6)嚴寒天氣需長時間停放車輛,應選擇無冰雪的路面停車,無上述條件時,可清除車輪下的冰雪,以免輪胎與地面凍結(jié)在一起。如車胎冰結(jié),則須挖開輪胎周圍凍結(jié)的冰雪和冰土再行駛,切勿強行起步,以免損傷輪胎和傳動機件。
炎熱天氣行駛時的操作
(1)行駛中要注意防止發(fā)動機過熱,隨時注意水溫表的讀數(shù)。如溫度過高,要選擇陰涼處停車降溫,或掀起發(fā)動機蓋罩通風散熱;
(2)發(fā)動機過熱并缺水時,應在發(fā)動機急速狀態(tài)下加水,或一面打開散熱器和發(fā)動機放水開關,一面向散熱器徐徐加入冷卻水換去熱水降溫。在開啟散熱器蓋添加冷卻水時,要防止燙傷。不得在發(fā)動機高溫下熄火加注冷卻水;
(3)燃料供給系發(fā)生氣阻時,應停車降溫;
(4)發(fā)現(xiàn)胎溫、胎氣壓過高時,應選擇陰涼處停息,讓其自然恢復正常,不可采取放氣或潑冷水的方法降溫、降壓;
(5)要主意監(jiān)視制動效能,謹防制動輪缸皮碗(液壓制動)膨脹變形和制動液汽化造成制動失靈的故障。長下坡要主意途中停車以自然降低制動器溫度,保證制動效能良好。制動鼓溫度過高時,切不可用冷水澆潑,以防制動鼓裂損。山區(qū)行車最好安裝制動鼓滴水裝置,以改善其散熱條件;
(6)蓄電池電解液由于炎熱容易損耗,應定期檢查,不足時加注蒸餾水。
21、車輛行駛緊急情況時的操作
車輛拋錨時的操作
(1)如果遇上車輛拋錨,首先要保持鎮(zhèn)定,不可驚慌;
(2)盡可能將拋錨車輛移至道路或遠離道路的右邊允許停車的合適位置,如高速公路上,盡量設法將車輛離開高速公路;
(3)離車后至少100米的地方擺放三角危險警告牌,如在高速公路,距離則至少應是500米。若沒有三角危險警告牌,可打開車子的后廂及發(fā)動機蓋代替,并亮起危險報警閃光燈;
(4)在夜間拋錨,必須將危險報警閃光燈放在車頂上,以向其他道路使用者示意;
(5)為安全起見,不可讓乘客留在車內(nèi)或在車輛四周。若需留下幫忙,應站在距離來往車輛較遠的一邊,千萬不要在道路上行走;
(6)如須隧道中拋錨,千萬別置之不理,應該立即尋求支援;
(7)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不要將車輛停留在危險或阻塞交通的位置上。
車輛爆胎時的操作
(1)當輪胎發(fā)生爆胎時,不要慌忙,應沉著冷靜,以防慌忙中向相反的方向急轉(zhuǎn)轉(zhuǎn)向盤或采取緊急制動,造成車輛成蛇形前進或者側(cè)滑,否則就難免造成翻車或撞車的事故,而應迅速采取應急措施。
(2)當已經(jīng)察覺爆胎時,雙手感覺到住的方向盤迅速向爆胎的一側(cè)急轉(zhuǎn),此時應盡力抵住轉(zhuǎn)向盤的自行轉(zhuǎn)達動,極力控制車輛直線行駛,如果已經(jīng)產(chǎn)生轉(zhuǎn)向,不要硬性將轉(zhuǎn)向盤轉(zhuǎn)過來。
(3)在控制住方向的情況下,輕踩制動踏板,絕不可能過于緊張而采取緊急制動,應使車輛緩慢減速,待車速降到適當?shù)臅r候,來穩(wěn)地將車輛停住。
(4)如果可能的話,將車輛逐漸停靠到路的右邊更妥。
車輛行車制動失靈時的操作
(1)在低速行駛的情況下,反復踏制動器的踏板,制動力可能會恢復.慢慢拉緊駐車制動器操縱桿,同時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并鳴笛警示其他過往車輛。然后把車開到路旁,關閉發(fā)動機,送修理廠檢修。
(2)在高速行駛的情況下,迅速換至檔位,同時尋找安全的行駛路線,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必要時利用路邊的樹木、欄桿等牢固的障礙物擦掛車體,使車輛減速,并迅速告知車內(nèi)人員向車廂內(nèi)部擠靠。
更換輪胎時的操作
(1)將車輛移至路邊的安全地點;
(2)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
(3)變速桿移至停泊擋的位置,并拉緊駐車制動器。距車后至少100米的地方擺放危險警示標志。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距離則至少應1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