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必須遵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黨領導負責保衛(wèi)工作。有總、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實行總承包單位負責的保衛(wèi)工作制度,各分包單位應接受總包單位的統-領導和監(jiān)督檢查。
(2)現場要建立門衛(wèi)、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wèi)人員要佩帶執(zhí)勤標志。重要工程、重點工程要實行憑證出入制度。
(3)料場、庫房的設置應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設施。易燃易爆、貴重、劇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設專庫專管,嚴格執(zhí)行領用、回收制度。
(4)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寬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車道。消防車道不能環(huán)行時,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道。
(5)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經常注意維修、保養(yǎng)。
(6)現場進水干管直徑不小于l00mm。消火栓處晝夜要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在周圍3m內干;替存改任何物品。
(7)消防設施要能保證建筑物最高點的滅火需要。高壓水泵及高層消火栓要隨結構施工同時設置。臨時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凍保溫措施。
(8)嚴格執(zhí)行用火申報審批制度,凡是電氣焊及用明火處,要有滅火措施及設備,周圍無易燃物.并有專人看管。
(9)在施工程內不準作庫房使用,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應按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工作,應采取專職人員檢查與群眾性檢查結合,平時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施工高峰階段和冬、雨期階段要組織專項檢查。
檢查的重點應圍繞高處作業(yè)、電氣線路、機械動力等方面進行,防止發(fā)生高處墜落、觸電、機械曲人等事故。另外,應針對施工特點,如深基、高空吊裝、架子平臺、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進行專業(yè)檢查。
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