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建筑中廣泛推廣應用水系消防滅火器材、漏電保護裝置等先進產(chǎn)品、技術和措施,以確保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對于加強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該客觀分析當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找準文物保護工作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結合點,采取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jīng)濟合理、切實可行的消防技術保障措施和管理辦法。
一是堅持人防和技防相結合,以人防為主的原則。推動單位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教育培訓、滅火應急疏散演練制度,抓好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具備迅速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及時引導人員疏散能力和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能力,切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在不改變文物原狀、不破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風貌的前提下,尋求突破,積極采用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jīng)濟合理、切實可行的消防技術保障措施。
三是在規(guī)范文物古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的安裝配備等方面要充分借鑒國內(nèi)外的一些先進做法和理念,吸收建筑結構、火災報警、消防法律法規(guī)、文物古建方面的專家組成權威編寫組織,重點考慮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安裝,結合消防新技術的應用。
古建筑作為祖先留給我們的遺產(chǎn),作為唯一體現(xiàn)古代建筑風格的遺產(chǎn),從這個角度看,那是應該完全的,無條件的保護。
但是社會是向前發(fā)展的,在這期間必然會出現(xiàn):現(xiàn)代生活節(jié)奏與古建筑的矛盾;現(xiàn)代城市的發(fā)展與古建筑的矛盾;人口增長與古建筑的矛盾;這些矛盾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聯(lián)系的。
現(xiàn)代生活增加了許多現(xiàn)代化的設備,而古建筑與現(xiàn)代化的設備又存在了許多不和諧的因素。例如現(xiàn)代化的設備在古建筑中如何布置,安排;消防,水電等實施如何規(guī)范和布設。這些都成了古建筑發(fā)展保護的障礙。
淺談淹沒在民居中的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古建筑是珍貴歷史文化遺產(chǎn)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加強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確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意義非常重大,是關系到對歷史負責、對文化負責、對祖國負責的大問題。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給后人,留給社會的一份豐厚的文化遺產(chǎn),所具有的精神價值、文化價值是不可估量的,因此,保護好文物古建筑是當前文化遺產(chǎn)保護的一項緊迫而又重要的工作。
由于大量古建筑被單位和居民不合理使用,大量的用火、用電、用氣,更大大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災負載;其次,文物古建筑耐火等級低,極易燃燒。文物古建筑大多采用木構架為主的結構方式,基礎上立木柱,柱上架木梁,梁上再立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層層疊疊,壘成一組木構架,加之古建筑的木材經(jīng)過長期的自然干燥,含水量極低,極易燃燒,特別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質地疏松,在干燥的季節(jié),遇到火星也會起火,火災危險性極大;第三,文物古建筑多具有特別良好的通風性,燃燒速度快,易火燒聯(lián)營。古建筑有良好的通風性這與其建筑構造有關,古建筑房屋均采用木質支柱來承托巨大的屋頂,而屋頂又由梁、枋、檁、椽、斗、望板,以及藻井等大量的木構件組成,架于木柱的中、上部。在發(fā)生火災時,氧氣供應充足,燃燒速度驚人。又由于屋頂嚴實緊密,內(nèi)部的煙氣、熱量不易散失,迅速導致“轟燃”。第四,使用人員的自防自救能力差。撲救古建筑初起火災,主要是依靠其自行組織撲救。從目前情況看,文物古建筑普遍存在既沒有足夠的訓練有素的人員,也沒有一定數(shù)量,一定威力的滅火設備,安全保障系數(shù)低。第五,消防通道障礙。古建筑年代久遠,所存有的滅火設施不適用于現(xiàn)代,消防通道是普遍缺乏。又由于與民居毗鄰,胡同狹窄,市政基礎設施陳舊,消防車輛根本無法接近。第六,古建房屋被多個系統(tǒng),多家單位占用,使用人員、使用用途復雜,管理困難,不便于制定統(tǒng)一的消防管理預案。
針對古建筑的火災危險性,目前的消防工作就在逐步地加強和改進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在此筆者不打算過多贅述。但筆者認為,在加強和完善責任、制度和消防設施的同時,還應從管理入手,做到萬無一失。
一、在管理制度方面:堅持“人防”為主,形成了較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體制,建立、健全了各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保留了一支防火業(yè)務水平較高的安保隊伍,建立了義務消防組織,從管理上奠定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礎;
二、在消防設施方面:主要人員聚集場所均加裝了煙感自動報警系統(tǒng)及紅外報警系統(tǒng),加強了初期火災的預防工作;各主要建筑物均設有避雷裝置,并設專人堅持定期進行檢測;應急滅火水源采用市政消防供水管網(wǎng),室內(nèi)外消火栓達到20個,保護半徑滿足要求;另外多處配有干粉式滅火器、滅火鏟等消防器材,基本做到“隨手可取”,消防設施和器材每年定期進行維護,保證其完整好用;
三、嚴格的用火、用電制度:殿內(nèi)嚴格控制使用明火,除少量長明燈外,其他明火一律嚴禁入殿,香客集中于殿外焚香;殿內(nèi)基本未敷設電氣線路,必須用電的宮殿電氣線路經(jīng)低壓處理后穿管接入,有效地降低了電氣火災隱患。
另一方面,在加強和完善責任、制度和消防設施的同時,還要從科技入手,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針對文物古建筑大多采用木構架為主的結構方式,耐火等級低,極易燃燒的特點,在保護文物的前提下,進一步對材料進行論證,使用防火涂料對建筑物及內(nèi)裝飾材料進行阻燃處理等科技手段增強建筑物整體的耐火等級;
二、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增加技防措施,在不破環(huán)文物古建筑原有結構的基礎上,采用在屋頂、建筑四周等多方位、多角度的安裝自動水噴淋系統(tǒng)和多個固定消防拴等滅火系統(tǒng)。
我國是一個文明古國,中華兒女無不以輝煌燦爛的文化遺產(chǎn)而自豪。要讓這種自豪感延續(xù)下去并且不斷積累升華,全體公民都有義務和責任保護文化遺產(chǎn)。豐富多彩的古代建筑是我國文化遺產(chǎn)的重要部分,理應得到悉心保護,讓淹沒在民居中的文物古建筑也能煥發(fā)出光彩,為北京這座古老而又嶄新的城市再添一份濃濃的歷史文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