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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標志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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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外殼上的符號 | 防爆型式 | 類別 | 級別 | 組別 |
ExdⅠ | d | Ⅰ | - | - |
ExdⅡBT3 | d | Ⅱ | B | T3 |
ExiaⅡAT5 | ia | Ⅱ | A | T5 |
ExibⅡCT5 | ib | Ⅱ | C | T5 |
ExSⅠ | S | Ⅰ | - | - |
ExepⅡBT4 | ep | Ⅱ | B | T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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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防爆標志依次表明防爆型式、類別、級別和組別。例如,為ExdⅡBT3為Ⅱ類B級T3組的隔爆型電氣設備;ExiaⅡAT5 為Ⅱ類A級T55組的ia級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如有一種以上符合防爆型式,應先標出主體防爆型式,如ExepⅡBT4 為主體增安型,并由正壓型部件的防爆型電氣設備。對于只允許用于某一種可燃性氣體或蒸汽環(huán)境的電氣設備,可直接用該氣體或蒸汽的分子式或名稱標注,而不必注明級別和組別,如ExdⅡ(NH3)或ExdⅡ氨為用于按期環(huán)境的隔爆型電氣設備。對于Ⅱ類電氣設備,可以標溫度組別,可以標最高表面溫度,亦可二者都標出。例如,最高溫度125℃的工廠用增安型電氣設備可標注為ExeⅡT4 、ExeⅡ(125℃)或ExeⅡ(125℃)T4。
三、???????? 防爆電氣設備的選用
采取一定措施或改進后能在礦井井下正常使用的電氣設備叫礦用電氣設備。它有兩種類型,即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和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
1.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與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相比,關鍵是具有防爆性能,因而能在井下任何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
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礦用電氣設備必須按下表選用
煤礦井下電氣設備的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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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所 ? ? ? 類別 |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qū)域 | 瓦斯礦井 |
井底車場、總進風巷或主要進風巷 | 翻車機硐室 | 采區(qū)進風道 | 總回風道、主要回風道、采區(qū)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風、回風道 |
低瓦斯礦井 | *高瓦斯礦井 |
高低壓電機和電氣設備 | **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 礦用一般型 | 礦用一般型 | 礦用防爆型 | 礦用防爆型 | 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
照明燈具 | ***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 礦用一般型 | 礦用一般型 | 礦用防爆型 | 礦用防爆型 | 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
通信、自動化裝置和儀表、儀器 | 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 礦用一般型 | 礦用一般型 | 礦用防爆型 | 礦用防爆型 | 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
注:*——使用架線電機車運輸的巷道中沿該巷道的機電硐室內可以采用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包括照明燈具、通信、自動化裝備和儀表、儀器);
**——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的井底車場的主泵房內,可使用礦用增安型電動機;
***——允許使用經安全檢測鑒定,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礦燈。
3.?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
礦用一般電氣設備,沒有任何防爆措施,但其構造必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電氣設備外殼應有較高的機械強度,一保護內部機構,并能防止水點滴入或濺入。
(2)電氣設備的絕緣材料應當防潮,能在周圍溫度為25℃、相對濕度為97%情況下正常工作,機器內部的絕緣應是耐油的。
(3)進線裝置應符合GB1336-77《防爆電氣設備制造檢驗規(guī)程》的要求。
(4)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按規(guī)定必須使用電纜接頭和插銷。
(5)觸頭及導電部分應裝入封閉的外殼內或浸在油內。
(6)接線盒內的內壁和可能產生火花的金屬外殼內壁應均勻的涂上一層耐弧漆。
四、???????? 電氣設備防爆管理
電氣設備防爆管理是指對煤礦防爆電氣設備、防爆電器及一切可能產生電火花的設施和部位所施行的管理。它包括對防爆設備(小型電器)的使用、維護、檢查、檢修等的管理,還包括對有關人員的管理。
電氣防爆管理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建立必要的組織機構,實行專業(yè)化管理;嚴格執(zhí)行各項管理制度,堅持科學管理制度,堅持科學管理,保證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等技術狀況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1.?健全專業(yè)化管理組織機構
(1)防爆設備檢查組。防爆設備檢查組由防爆設備檢查員組成。防爆設備檢驗員應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責任心強,熟悉井下工作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熟悉防爆電氣設備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程,必須掌握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結構、性能和調試、檢查方法。防爆設備檢查員須經過礦務局培訓,考試合格,并發(fā)給“防爆設備檢查員證”。
防爆設備檢查組隊井下供電系統(tǒng)、防爆設備(包括小型電器)、三大保護、煤電鉆綜合保護、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電纜及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設施等實行監(jiān)督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各種電氣保護裝置,如安全供電三大保護、煤電鉆綜合保護、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電動機綜合保護等是否堅持使用,并對其整定值進行檢查校核;對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度進項試驗等。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使用的電器設備,應每周檢查兩次;低瓦斯礦井要每周檢查一次。對入井的防爆電氣設備和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進行入井前的檢查,檢查合格者發(fā)給“入井許可證”,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2)小型電器組。小型電器組對全礦小型電器及4mm2以下的電纜實行集中統(tǒng)一管理,負責領取、發(fā)放、修補、試驗、保管等工作。應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為此,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深入井下生產現場,對運行中的小型電器和小斷面電纜的使用情況、管理狀況、技術性能等進行調查了解,隨時掌握其動態(tài),真正做到數量清、狀態(tài)明。
除以上專業(yè)組外,各礦對煤電鉆綜合保護、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等安全裝置,可根據具體情況建立適當的專業(yè)管理組織。各區(qū)隊要配備兼職的管理網員,形成專管和群管相結合的電氣安全管理網,確保井下電氣設備和供電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
2.?健全管理制度,實行科學管理
煤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不僅使用數量多,而且品種雜、分布廣,要搞好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必須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實行科學管理。
(1)建立設備帳卡,實行圖牌板管理。
(2)做好基礎工作,健全技術資料。
(3)嚴格執(zhí)行驗證采購制度。
3.?嚴格執(zhí)行驗證采購制度
采購礦用電氣設備應有礦用電氣設備安全標志準用證、產品合格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