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棉、麻粉塵有發(fā)生爆炸、引發(fā)火災的危險
棉、麻粉塵易爆炸。棉、麻粉塵與空氣會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即會產(chǎn)生猛烈的爆炸火災。
棉纖維遇明火燃燒后,在氧氣不足的條件下,麻纖維燃燒會生成一氧化碳,突然遇到對流空氣時,即可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即發(fā)生爆炸;引發(fā)火災。
(四)生活、生產(chǎn)用火不慎
庫區(qū)布置不合理,或間距不符合防火要求,生產(chǎn)、生活用火不慎,火星濺落庫區(qū),引燃原料造成火災。
(五)電氣設備不安全
電氣線路安裝不當或年久失修,使絕緣層老化、破損,引起短路,產(chǎn)生火花;或照明燈具烤著可燃物引起火災。
(六)管理不善
管理人員或無關(guān)人員吸煙或隨意動用明火;運輸、裝卸原料的車輛、機械設備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外來火種帶入庫內(nèi),均會留下火災隱患。
(七)避雷措施不當
原料庫或露天堆場無避宙裝置,或其不符合要求而受雷擊起火。
二、紡織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
(一)紡織原料倉庫的建筑、布局、堆垛的防火要求
1.倉庫應避開繁華鬧市,建在靠近市區(qū)邊緣且有水源的地方,處在該地常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向或側(cè)向,并應修筑圍墻或采取其他防護措施。
2.防火間距的要求。原料倉庫庫房、堆場與室外變配電站、建筑物以及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防火間距應按國家有關(guān)規(guī)范的具體要求布置。原料庫房和堆場內(nèi)不得修建易燃建筑,庫房內(nèi)不能設置休息室、保管員辦公室。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shù)和面積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
3.庫房內(nèi)儲存的原料應有一定的限額。堆垛之間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至少保持2米,小通道至少保持1.5米,以利操作和通風。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距平頂庫房頂不小于2米。
4.露天、半露天堆場總儲量超過5000噸的原料時,應設分堆場,堆場之間防火間距至少保持30米。每垛底面積應小于100平方米,垛高小于6米,堆垛分組布置,每組小于6垛,垛與垛之間的距離大于6米,組與組之間的距離大干15米。堆垛與外墻的距離大于5米。
5.垛基需防潮,紡織原料的堆垛下面,要墊有一定高度的擱柵,以利通風;露天堆垛宜采有“十字通風梯形堆垛法”,垛頂要堆成屋脊形,并且苫布等封蓋嚴密,防止雨水和飛火落人垛內(nèi)。苫布等不能用鐵絲等金屬綁扎,以免雷擊時產(chǎn)生感應電流。
(二)嚴格電源管理
1.庫房除電氣照明線路外,不得敷設其他動力線路。引進線路必須穿管;燈具應放在走道上方,距離堆垛水平距離應不小于0.5米,不得采用碘鎢燈、日光燈;電氣開關(guān)應設在庫外,并有防雨防潮裝置保護。
2.庫房內(nèi)不得裝設電源線和電器裝置,不應安裝采暖設備。庫內(nèi)可采用投光燈照明。庫內(nèi)用電電源應在庫外設插座,用完后立即切斷電源。電線、插座、電閘下方不能堆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