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質量驗收
2.2.1倉庫收貨進料,必須辦理入庫手續(xù),嚴格檢驗其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質量,必須有合格的分析化驗單。
2.2.2出庫物品也必須進行分析化驗,質量不合格的產(chǎn)品不準出庫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2.3防火措施
2.3.1倉庫必須懸掛“嚴禁煙火”的警告標志。
2.3.2機車不準在倉庫內落灰,進入易燃液體罐區(qū)時必須進行壓火,同時加掛隔離車。
2.3.3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按期更換滅火劑。
2.3.4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有任何障礙物。
2.3.5電氣設備要按電氣防爆等級進行安裝,不完好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限期修復。
2.3.6定期進行消防技術和報警的訓練和演習。
2.4特殊物質的保管 凡有特殊要求的化工物品需要特殊儲藏運輸時,必須采取相應的特殊措施。
2.4.1劇毒品要嚴格執(zhí)行“雙人雙鎖雙帳”的“三雙”原則。
2.4.2貴重物品的存放必須嚴格遵照保衛(wèi)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2.4.3凡需利用水封、油封保管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如CS2、Na、K、P等物質。防止水封、油封失去作用而發(fā)生事故。
2.4.4性質互相抵觸的化工產(chǎn)品,不得同庫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