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木加工場是坑木堆放及加工的重要場所,且木料是易燃物,易引起火災,為防止坑木場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編制本措施,望坑木場所有人員學習貫徹執(zhí)行。
1、坑木場四周必須有不小于2m的圍墻,附近20m范圍內不得有明火源。
2、坑木場必須有消防水管、消防栓、消防水袋等設施,與地面消防管路連接完好,水量充足。
3、工作人員不得在坑木場工作區(qū)內吸煙、生活取暖。
4、坑木場工作人員休息室要距坑木加工及坑木堆放地點不少于20m。
5、坑木加工后,要及時清除零碎木柴皮及鋸末,妥善處理、保管。
6、一旦坑木場工作區(qū)內發(fā)生火災,現(xiàn)場工作人員必須及時向調度及有關領導匯報,撒出火區(qū)工作人員,并及時使用消防栓進行滅火,控制火災影響范圍。
7、坑木場入口處要懸掛一醒目標志:“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