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每季、井(區(qū))每月要對礦井通風、巷修系統(tǒng)進行檢查,對通風能力、風量分配等進行核定,對不合理的通風系統(tǒng)、巷道斷面、風速不符、溫度超過、內(nèi)外漏風過大、風量浪費等問題要及時調(diào)整。
2、礦井局部調(diào)(改)風由井(區(qū))主任工程師、通風井(區(qū))長負責;礦井各水平、兩翼之間調(diào)(改)風由礦總工程師、通風礦長負責;全井調(diào)(改)風報集團公司批準。所有的調(diào)(改)風要制定安全措施經(jīng)批準后方可實施。
3、相鄰兩井之間貫通,啟用或報廢主扇,報集團公司批準。
4、主扇換扇、檢修、改換葉片角度必須請示機電、通風礦長并通知通風部門,未經(jīng)同意不準擅自施工。
5、井下消滅任何形式的獨頭(長度超過5m)、無風巷道。
6、各井口調(diào)度室必須有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并及時補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