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 為了規(guī)范焊接與切割作業(yè)設備的本質(zhì)安全要求與人員的安全行為,防止燃爆、灼傷、觸電等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從事焊接與切割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3 職責
3.1 安全環(huán)境管理部負責修造船舶、水工與鋼結(jié)構(gòu)等工程中焊接與切割安全設施、作業(yè)過程的監(jiān)控與管理。
3.2 安全環(huán)境管理部組織焊接與切割作業(yè)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取證。
3.3 生產(chǎn)保障部負責焊接與切割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3.4 焊接與切割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審定由安全環(huán)境管理部負責,具體發(fā)放方法與實施過程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4 工作程序
4.1 氣焊與切割設備及操作安全
4.1.1 氧氣瓶與乙炔(丙烷)瓶的安全
4.1.1.1 氧氣的管道,應涂上國家規(guī)定的淡藍色,乙炔為中黃色。
4.1.1.2 氧氣瓶、乙炔瓶、丙烷氣瓶應有防震圈、瓶帽,所有氣瓶不準曝曬,不允許上船。
4.1.1.3 距氧氣瓶、乙炔氣瓶和丙烷氣瓶10m內(nèi)嚴禁煙火,并設有標志;氧氣瓶與乙炔瓶(丙烷氣瓶)間距不得小于5m。
4.1.1.4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吹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試壓和氣動工具的氣源。
4.1.1.5 禁止用氧氣對局部焊接部位通風換氣或用乙炔氣火焰局部照明。
4.1.1.6 乙炔瓶搬運、裝卸、使用時應豎直放穩(wěn),不準橫躺臥放,不得遭受劇烈振動或撞擊,乙炔瓶存放地點的環(huán)境溫度不準超過40℃。
4.1.1.7 氧氣、乙炔氣瓶,不應用空,氣瓶內(nèi)必須留有不小于98-196Kpa(1-2Kgf/cm2)表壓的余氣。
4.1.1.8 乙炔發(fā)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氣瓶、減壓器等均應采取防止凍結(jié)措施,一旦凍結(jié)應用熱水解凍,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凍。
4.1.1.9 嚴禁讓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紗和工具等接觸氧氣瓶以及氧氣管道閥件。
4.1.1.10 禁止在氧氣瓶、乙炔瓶或集中供氣的匯流排等導管的減壓器上掛放任何物件,如焊炬、電焊鉗、膠管、電焊電纜等。
4.1.1.11 氣瓶著火時應用CO2滅火器、干粉滅火器滅火。
4.1.2 減壓器的安全使用
4.1.2.1 氧氣、氫氣、乙炔氣等設備的減壓器,必須選用符合氣體特性的專用減壓器,禁止在焊接、切割設備上,使用未經(jīng)檢查合格的減壓器。
4.1.2.2 各種氣體專用的減壓器,禁止相互替用。減壓器在專用氣瓶上應安裝牢固。
4.1.2.3 同時使用兩種不同氣體進行焊接時,不同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都應各自裝有單向閥,防止相互倒灌。
4.1.2.4 禁止用棉、麻繩或一般橡膠等易燃物料作為氧氣、乙炔減壓器的密封墊圈。
4.1.2.5 溶解乙炔氣瓶、液體二氧化碳等用的減壓器必須保證減壓器位于瓶體最高部位,防止瓶內(nèi)液體流出。
4.1.2.6 減壓器卸壓的順序是:先關閉高壓氣瓶的瓶閥,然后放出減壓器的全部余氣,放松壓力調(diào)節(jié)桿使表針降到零位。
4.1.2.7 氧、乙炔(丙烷)膠管裝好后,一手將膠管彎曲捏緊,一手將減壓器頂針螺絲緩緩地頂進去,看低壓表升高后是否正常,有無泄漏,氧氣低壓表的調(diào)試壓力不超過1MPa。乙炔低壓表使用壓力不超過0.15Mpa,在無異常情況下方可使用。
4.1.2.8 減壓器使用時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指針頻繁擺動,表盤指針遲滯不動或有誤差,低壓表直通或被油污染、損壞、漏氣等情況,則立即停止使用,由質(zhì)量管理部負責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調(diào)整。
4.1.3 氧氣、乙炔(丙烷)膠管安全要求
4.1.3.1 氧、乙炔膠管必須選用能滿足各自不同壓力要求的膠管,不得混用或替用。
4.1.3.2 焊接與切割中使用的氧氣膠管為藍色,所有燃氣膠管為紅色。
4.1.3.3 氧氣、乙炔氣膠管與回火防止器、匯流排等導管連接時,管徑必須互相吻合,并用管卡嚴密固定。
4.1.3.4 乙炔(丙烷)膠管管段的連接,應使用含銅70%以下的銅管、低合金鋼管或不銹鋼管。
4.1.3.5 焊接、切割工作前,應吹凈膠管內(nèi)殘存的氣體,檢查膠管有無磨損、扎傷、刺孔、老化、裂紋等情況,如有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4.1.3.6 禁止使用回火燒損的膠管。
4.1.4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要求
4.1.4.1 焊工在使用焊割炬前應檢查焊割炬的氣路是否通暢,射吸能力、氣密性等技術性能,并作定期檢查維護。
4.1.4.2 焊割炬要內(nèi)孔光滑,氣路暢通,閥門和各部件連接嚴密,調(diào)節(jié)靈敏,使用型號與焊割工藝性能相匹配。
4.1.4.3 焊炬發(fā)生回火時,先關閉乙炔氣閥,再迅速關閉氧氣閥;割炬回火時先關閉氧氣預熱閥后,再迅速關閉乙炔氣閥。
4.1.4.4 禁止在使用中把焊割炬的嘴頭與平面磨擦來消除嘴頭堵塞物,應用相適應的通針消除嘴頭堵塞物。
4.1.4.5 由于回火引起氧、乙炔膠管燃燒時,如來不及關閉氣瓶和管路閥門時,可將離著火點較遠處的膠管彎曲以切斷氣源。
4.1.4.6 焊割炬零件燒損、磨損后,要用符合標準的合格零件更換。焊割時不得將膠管放在人體雙腿內(nèi)側(cè)或繞在瓶上。
4.1.4.7 設置在切割機上的電氣開關應與切割機上的割炬氣閥門隔離,以防電火花引爆。
4.1.4.8 多頭切割機開關箱不得封閉,應半敞開式,使空氣自然流通,且電氣開關箱與氣閥控制箱相互隔離。
4.1.4.9 大功率多頭切割機應采用磨擦點火器或用其他長柄點火器點火,不得使用一般火柴點火。
4.2 電焊設備的操作安全
4.2.1 電焊機的基本安全要求
4.2.1.1直流電焊機空載電壓高于90V,交流電焊機空載電壓高于80 V時,電焊機必須采用空載自動斷電裝置等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4.2.1.2 電焊機的工作環(huán)境應與焊機技術說明書上的規(guī)定相符。如在氣溫過低或過高、濕度過大、氣壓過低以及在腐蝕性或爆炸性等特殊環(huán)境中作業(yè),應采取防護措施。
4.2.1.3 防止電焊機受到碰撞或劇烈震動(特別是整流式焊機)。室外使用的電焊機必須有防雨雪的防護設施。
4.2.1.4 各種電焊機必須有獨立的電源開關,禁止用供電閘刀開關直接啟動或關閉電焊機,防止電弧傷害。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電焊機超負荷時,應能自動切斷電源。禁止多臺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4.2.1.5 電源控制裝置應裝在電焊機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焊機帶電外露部分必須有良好隔離防護罩,周圍留有安全通道。
4.2.1.6 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長度一般不宜超過5 m ;當有臨時任務需要較長的電源線時,應沿墻或立柱用瓷瓶隔離布設,其高度必須距地面2.5m以上,不允許將電源線拖在地上;電源線不允許有接頭,并系有紅色高壓標記。
4.2.1.7 使用插頭插座連接的電焊機,插銷孔的接線端應用絕緣板隔離,并裝在絕緣板平面內(nèi)。
4.2.1.8 電焊機應由設備部門統(tǒng)一管理,每臺焊機應有編號、臺帳、修理記錄及使用責任人。
4.2.2 電焊機的安全使用和維護
4.2.2.1 接入電源網(wǎng)路的電焊機不允許超負荷使用,電焊機運行時的溫升不應超過相應電焊機標準規(guī)定的溫升限值。
4.2.2.2 必須將電焊機平穩(wěn)地安裝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地方,不準靠近高熱以及易燃易爆危險的環(huán)境。
4.2.2.3 禁止在電焊機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與焊件不能短路。
4.2.2.4 電焊機必須經(jīng)常保持清潔,清掃塵埃必須斷電進行;焊接現(xiàn)場有腐蝕性、導電性氣體或飛揚粉塵時,必須對電焊機進行隔離保護。
4.2.2.5 電焊機受潮應當用人工方法進行干燥;受潮嚴重的,必須進行檢修。
4.2.2.6 每半年進行一次電焊機維修保養(yǎng),當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焊機電源,及時進行檢修。
4.2.2.7 要經(jīng)常檢查旋轉(zhuǎn)式直流電焊機的電刷和整流子的接觸情況,要求電刷對整流子表面壓力均勻,使所有電刷通過電流一致,電刷磨損或損壞時,必須及時更換。
4.2.2.8 電焊機輸入和輸出的電源接線必須連接緊固,二次線不允許有三個以上接頭。
4.2.2.9 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與隔離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絕緣層。
4.2.2.10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工作場地時,必須及時切斷電焊機電源。
4.2.3 電焊機及工件接地安全
4.2.3.1 各種電焊機(交流、直流)、電阻焊機、組合電焊機等設備外殼,電氣控制箱、焊機棚等金屬框架,都應有可靠的保護性接地(或接零),以防止觸電事故,用于接地(或接零)的導線其截面積大于相應截面的1/2。
4.2.3.2 焊機的接地裝置必須經(jīng)常保持良好,定期檢測接地系統(tǒng)的電氣性能。
4.2.3.3 多臺焊機接地時應用并聯(lián)接法,嚴禁使用串聯(lián)接法。銅線接地線其截面積應不小于14mm2,必須將接地用螺帽擰緊。
4.2.3.4 禁止利用廠房的金屬結(jié)構(gòu)、軌道、錨鏈、鋼索、氧氣管道、乙炔管道各類設備或其他金屬結(jié)構(gòu)搭接起來作焊接電源回路。
4.2.3.5 專用的電焊工作臺架應與接地裝置連接。
4.2.4 手工電弧焊操作安全
4.2.4.1 手工電弧焊用的各種焊機長時間不用,必須先測量絕緣電阻。新電焊機絕緣電阻值初級應不小于0.5MΩ(指設備線圈間、線圈對機身),次級應為0.2MΩ;舊焊機絕緣電阻應在0.2MΩ以上,經(jīng)有關部門確認設備正常方可使用。
4.2.4.2 電焊機處工作狀態(tài)時不得將焊接電源線背在肩上。
4.2.4.3 暫停焊接時不得將焊條仍夾在焊鉗上。
4.2.4.4 不得在雨淋情況下進行焊接。
4.2.4.5 禁止將過熱的焊鉗浸在水中冷卻后使用。
4.2.4.6 操作前應檢查電源線和焊接電纜是否良好,啟動開關(包括保險絲)等是否正常,接地螺栓或接地線是否連接良好。
4.2.4.7 當啟動整流器式弧焊機、旋轉(zhuǎn)式直流弧焊機和交流弧焊機時或在焊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以下現(xiàn)象之一時(見表1),應停機檢修。
4.2.4.8 夏季焊接作業(yè)不得直接用手換焊條。
4.2.5 碳弧刨工的操作安全
4.2.5.1 氣刨工使用的工具設備應參照手工電弧焊有關安全規(guī)定。
4.2.5.2 氣刨工使用的碳棒必須與焊機功率相匹配。
4.2.5.3 碳刨作業(yè)時,氣刨工應穿戴齊全個人防護用具,采取防飛濺傷人、損物,引起燃爆的措施,在清除氧化渣皮時應戴上防護眼鏡。
4.2.5.4 在狹窄容器或封閉艙室內(nèi)使用碳弧氣刨,應有局部通風和專人監(jiān)護等安全措施。
4.2.5.5 通風條件不良的船舶艙室內(nèi),其他各工種不應與碳刨同時作業(yè)。
焊?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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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流式弧焊機 | 旋轉(zhuǎn)式直流弧焊機 | 交流弧焊機 |
a.風扇不轉(zhuǎn)動,轉(zhuǎn)向不對或有異常聲響 b.變壓器有異常聲響、煙味和火花 c.電壓表空載電壓大于100V、電流表有擺動或有指示 d.整流元件出現(xiàn)擊穿或短路現(xiàn)象 e.焊機電纜引線螺栓松動,發(fā)熱或發(fā)紅等 | a.電焊機發(fā)出異常聲響,不轉(zhuǎn)動或轉(zhuǎn)速不正常 b.焊機嚴重發(fā)熱,換向器火花變大,炭刷損壞 c.焊機受到機械碰撞或振動 d.電流表、電壓表指示有異常 | a.變壓器發(fā)出異常聲響,變壓器有煙味或火花 b.有風扇的變壓器,風扇轉(zhuǎn)向不對或送電后不轉(zhuǎ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