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xù)、快速發(fā)展的需要,規(guī)范員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選用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濰坊水務分公司所有職位的招聘管理。
第三條? 招聘原則
1、堅持集團統(tǒng)一管理原則
各水務分公司、直管水務子公司的領導班子成員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招聘,水務公司可向集團公司推薦領導班子成員后備人選。
除領導班子成員以外的其他崗位人員招聘,水務分公司、直管水務子公司參與招聘,集團公司審批。
2、堅持任人唯賢、親屬回避原則,杜絕具有親屬或血緣關系的進入同一水務公司工作。
第四條? 招聘實施
各公司部門根據(jù)集團下達的編制,提出申請,經(jīng)分公司審批后,傳集團水務管理中心和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審批。新員工錄用時間不得在集團最終審批意見之前。
第五條? 錄用
經(jīng)批準錄用人員須按公司規(guī)定的時間統(tǒng)一到綜合部報到,辦理入職手續(xù)。
報到需提供材料:
1、公司指定醫(yī)院的體檢報告(費用自理);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戶口本戶主及本人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資格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7、與原單位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
應聘人員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發(fā)現(xiàn)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將其辭退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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