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橡膠軟管須具有足以承受氣體壓力的強度,并應進行壓力試驗,氧氣管和乙炔管不準混用和代用。(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1.96MPa,乙炔軟管試驗壓力為0.49MPa)。膠管應具有足夠的抗壓強度和阻燃特性。
2)橡膠軟管的接頭和管子應嚴防泄漏,連接前應將軟管吹凈,并確定管中無水后,才允許使用。禁止用氧氣吹除乙炔氣管的堵塞物。應隨時檢查和消除焊割炬的漏氣和堵塞等缺陷,防止在膠管中形成氧氣、乙炔混合氣。
3)可燃氣體(乙炔)的橡膠軟管如在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或著火時,應首先將焊槍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先擰松減壓器的調(diào)整螺桿或?qū)⒀鯕馄康拈y門關閉,停止供氣。如果發(fā)生回火,倒燃進入氧氣膠管,應將此管更新。
4)乙炔和氧氣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沾上油脂或觸及金屬溶液。禁止把乙炔及氧氣軟管放在高溫管道、電線或熱體上,不允許把軟管和電焊用電線敷設在一起或放在運輸通道上。
5)應注意膠管的保存、使用和運輸中的維護,保持清潔和不受損壞。應避免膠管受陽光照射、熱體烘烤、雨雪浸淋,防止酸、堿、油類及有機溶劑等與膠管接觸。與熱源距離應不小于1m,存放溫度應為-15~40℃。使用前應吹洗膠管內(nèi)壁滑石粉和雜物,防止焊炬堵塞。
6)氣焊(割)操作中為保證安全,與氧氣表高壓端相連的氣瓶(氧氣管道)的閥門應全開,以便在大量氧氣輸出時,提供充足的氣量和穩(wěn)定的壓力。防止在使用時壓力突然下降,發(fā)生回火并倒燃進入氧氣膠管而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