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洞內(nèi)運輸
3.1 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
3.2 進洞和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如通風良好,可以達到本章“通風及防塵”要求者除外)。
3.3 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大體積或超長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3.4 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3.5 裝碴
3.5.1 人工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并制動。漏斗裝碴時,應有聯(lián)絡信號,裝滿時應發(fā)出停漏信號,并及時蓋好漏碴口。接碴時,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過。
3.5.2 人工卸碴,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嚴禁站在斗車內(nèi)扒碴。
3.5.3 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zhuǎn),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操作時其回轉(zhuǎn)半徑內(nèi)不得有人通過。
3.6 洞內(nèi)運輸
3.6.1 有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洞內(nèi)平曲線半徑不應小于車軸距的7倍;洞外不應小于10倍;
?。?) 雙線運輸時,其車輛錯車凈距應大于0.4 m,車輛距坑壁或支撐邊緣的凈距不應小于0.2 m;
?。?) 單線運輸時,在一側(cè)應設寬度不小于0.7 m的人行道,并在適當?shù)攸c設錯車道,其長度應能滿足最長列車運行的要求;
(4) 洞內(nèi)軌道坡度宜與隧道縱坡一致,卸碴地段應設不小于1%的上坡道;
(5) 在線路盡頭應設置擋車裝置和標志,以及足夠?qū)挼男盾嚻脚_;
?。?) 運輸線路應有專人維修、養(yǎng)護,線路兩側(cè)的廢碴和余料應隨時清理。
3.6.2 動力牽引的有軌運輸作業(yè),可參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炭部[86]煤安字91號)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3.6.3 無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洞內(nèi)運輸?shù)能囁俨坏贸^:人力車5km/h;機動車在施工作業(yè)地段單車10 km/h,有牽引車及會車時5 km/h;機動車在非作業(yè)地段單車20 km/h,有牽引車時15 km/h,會車時10 km/h;
?。?) 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 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5) 在洞內(nèi)倒車與轉(zhuǎn)向時,必須開燈鳴號或有專人指揮;
?。?) 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邊緣內(nèi)0.8m處設置檔木;
?。?) 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設專人養(yǎng)護;
?。?) 洞內(nèi)車輛相遇呀有行人通行時,應關閉大燈光,改用近光或小燈光。
3.7? 爆破器材運輸
3.7.1 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3.7.2 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nèi)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兩輛車內(nèi)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3.7.3 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shù)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3.7.4 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緣,里加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3.7.5 有軌機動車運送爆破器材時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護送人員與裝卸人員只準在尾車內(nèi)乘座,其他人員嚴禁乘車。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必須放在專用帶蓋的木質(zhì)車廂內(nèi),車內(nèi)應鋪有膠皮或麻袋并只準堆放一層。
3.7.6 在豎井內(nèi)運送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事先通知卷揚機司機和井口上下聯(lián)絡人員;
(2) 除爆破工和護送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乘坐;
?。?)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只準堆放一層,且不得滑動。運送其它炸藥時,裝載高度不得超過罐籠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
(4)用罐籠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其升降速度不得超過2m/s,運送其它炸藥不得超過4m/s,用吊桶運送爆破器材時,其速度不得超過1m/s;
(5) 司機在操縱卷揚機時,不得使罐籠或吊桶發(fā)生振動;
?。?) 運送電雷管時應裝入絕緣箱內(nèi),切斷洞內(nèi)所有電源,并檢查鋼絲繩是否帶電;
?。?) 嚴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巷道內(nèi)停放;
(8) 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內(nèi),嚴禁運輸爆破器材。
3.7.7 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