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遭受內澇形成的積水圍困時,能否脫離險境主要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是否具備較充分的防災知識及相應準備;二是是否能保持冷靜,避免盲目行動。
一般情況下,生活在積水危險區(qū)域的居民應當密切注意內澇的發(fā)展態(tài)勢,服從當地救援指揮部門的統一安排,及時避難。但是一些居住分散的居民或是外出的行人有可能被突發(fā)的內澇圍困,這時,首先要保持冷靜情緒,防止恐懼心理,避免由于精神崩潰而造成混亂。
接著,要判斷有無可能采取措施轉移到安全地帶,在做出這個決定時要特別慎重,在沒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如有可靠的船只、非常熟悉水的深淺和習性,不要輕易采取轉移行動。
如果決定原地待救,應主要采取登高避難的方式,如基礎牢固的屋頂,大樹上筑棚或將幾棵樹相互連接,在樹上設避難臺等。然后發(fā)出等待救援信號,如柴煙、高處懸掛彩布、各種聲響等,或者利用和保存各種尚能使用的通訊設施,如電話、電臺、對講機等,盡早發(fā)出求援信號并保持聯系。
在等待救援的過程中,也可利用身邊的可用物品扎制木排或逃生閥等逃生用品,同時要注意保存火種、醫(yī)藥等物品,安置好老弱病殘等人員。
盡管水火無情,只要冷靜沉著,采取自我保護措施,是可以脫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