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字[1995]第180號)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及時消除礦井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煤炭部決定在國有重點煤礦建立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一、 按照“企業(yè)負責、國家監(jiān)督”的原則,礦務局、礦組織事故隱患排查;煤炭部、?。▍^(qū))煤管局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二、 礦務局局長、礦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各分管副局長、礦長、總工程師對局、礦長負責,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yè)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三、 ?。▍^(qū))煤管局局長負責監(jiān)督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領導。各分管領導和業(yè)務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分管范圍內和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四、 礦井事故隱患,系指煤礦生產(chǎn)現(xiàn)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 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礦務局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qū)(隊)解決不了,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qū)(隊)、業(yè)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2. 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火災、水害和其它。
五、 事故隱患的確認與上報。礦務局、礦在其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按級別和類別每月逐級上報:A、B類事故隱患礦報礦務局,A類事故隱患礦務局報省(區(qū))煤管局,?。▍^(qū))煤管局匯總后于每月10日以前報煤炭部。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到事故隱患整改完成。不報事故隱患,不安排安措項目。
六、 事故隱患的整改。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極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局、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局、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yè)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
七、 事故隱患的管理。各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jiān)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tǒng)計和報告,按照統(tǒng)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八、 堅持不安全不生產(chǎn)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措施的,不得生產(chǎn)。
九、 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fā)生,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內確認事故的責任者。
十、 本制度從1995年7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