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高對壓力容器材料的要求:即提高其化學成分、力學性能和檢驗的要求;
????? ★ 提高結構設計的要求:即盡量采用全焊透接頭、避免出現(xiàn)嚴重的幾何不連續(xù)現(xiàn)象;
????? ★ 提高無損檢測的比例和級別;
????? ★ 提高容器的超壓瀉放的能力。
?????? 壓力試驗是設計者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是否可以免除以及免除后應采取哪些措施也是設計者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設計者不能也不應該輕易提出免除壓力試驗的要求,更不應該在設計階段忽略了免除壓力試驗所應該采取的措施,而在制造完成后提出免除壓力試驗的要求。新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第30條規(guī)定:“對不能進行耐壓試驗和氣密試驗性試驗的,應注明計算厚度和制造及使用的特殊要求,并應與使用單位協(xié)商提出推薦的使用年限和保證安全的措施”。在即將提交技術委員審查的GB150-1998《鋼制壓力容器》的標準提案中,對于是否應免除壓力試驗,筆者提出了增加補充條款建議的提案,補充條款明確規(guī)定:免除壓力試驗應“由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 3.低溫壓力容器的界限問題
???? 我國的低溫壓力容器界限一直人為地定義為-20℃,但其基礎是以鋼材U形缺口沖擊試樣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為依據(jù)。1982年以后,鋼材的韌性試驗改用V形缺口沖擊試樣作為技術指標,兩者相差很大,并波及到我國低溫壓力容器的界限問題,并成為業(yè)內人士爭論的焦點,目前仍然是懸而未決的問題。按現(xiàn)代壓力容器的設計理念,一臺特定的壓力容器是否屬于低溫壓力容器的范疇,應根據(jù)以下幾個因素確定:
???? ★ 壓力容器所用材料的低溫力學性能;
???? ★ 壓力容器材料的熱處理狀態(tài);
???? ★ 材料的厚度;
???? ★ 容器材料中的應力狀態(tài)(實際應力與許用應力相比)。
????? 考慮到上述因素,GB150-1998《鋼制壓力容器》的4.2.7條已經對低溫壓力容器界限進行了如下修正:
???? a) 使用溫度低于0℃時:厚度大于25mm的20R,厚度大于38mm的16MnR,15MnVR和15MnVNR,任意厚度的18MnMoNbR、13MnNiMoNbR和Cr-Mo鋼板;
??? b) 使用溫度低于-10℃時:厚度大于12mm的20R,厚度大于20mm的16MnR,15MnVR和15MnVNR。
????? 上述范圍內的壓力容器的低溫沖擊功指標根據(jù)鋼板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按附錄C確定。有提案者建議將此范圍內的壓力容器列入低溫壓力容器的管轄范圍,其制造、檢驗等方面的要求也應滿足GB150-1998附錄C的規(guī)定,目前該提案已提交技術委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