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機構要進行規(guī)范化建設
針對上述問題,在電氣消防安全檢測行業(yè),迫切需要從體系、制度、人員、儀器等方面,按照 “體系完善,制度健全,人員合格,儀器配套” 的總體要求,進行規(guī)范化建設。
1、體系完善
檢測機構體系是指檢測機構要用文件化的形式列出有效的一體化的技術和管理程序,從而能以最好的、最實際的方式來指導檢測機構的人員、設備及信息的協(xié)調活動。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機構應建立為執(zhí)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職能而建立起來的內部機構及相應的崗位設置,制定相應的檢測程序。
2、制度健全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機構必須制定基本的管理制度如儀器收發(fā)制度,檢定印、證管理制度,數(shù)據(jù)核驗制度,報告簽發(fā)制度,儀器設備的檢定制度,檢測規(guī)程等。
3、人員合格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機構的人員的任職資格必須達到相應的標準,如受教育的程度、理論基礎、實際的工作能力(組織管理能力、技術能力)等。檢測機構應明文規(guī)定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任職的資格條件,應明確規(guī)定高層、中層管理人員必備的資格條件以及從事技術檢測的人員的任職資格條件并按照相應的條件聘用各個崗位的人員。
4、儀器配套
檢測機構的儀器配備,必須能滿足現(xiàn)階段各檢測項目的要求,同時提供相應的檢測能力的分析報告和實物證據(jù)。并且要跟蹤和引進新的技術手段。如電氣消防安全檢測主要圍繞“過熱型”和“放電型”火險隱患開展檢測工作,從事消防安全檢測的機構配備的儀器應能滿足對上述兩種類型的火險隱患的檢測,配備的基本的檢測儀器應包括紅外熱成像儀和超聲波漏電探測儀。
三、關于加強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機構行業(yè)管理的建議
為了加強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機構的行業(yè)管理,提出以下的建議:
?。ㄒ唬┯眯姓S可的方式,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行業(yè)實施《許可證》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稱《行政許可法》)即將于今年的 7月1日實施。該法的實施,為實施《消防安全檢測許可證》制度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據(jù)。《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列舉了可以設定行政許可事項;第二十八條提出對關系到公共安全,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guī)范、通過檢驗、檢測的行為應當逐步由符合法定條件的專業(yè)技術組織實施。并由由專業(yè)技術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對所實施的檢驗、檢測結論承擔法律責任。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檢測是一項公共服務行為,同時需要按照技術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進行檢測,是適宜行政許可的。堅持《許可證》獲取的標準是透明的、服務的市場是開放的(在一定范圍內不為檢測機構劃定檢測區(qū)域)、競爭是公平的(不對被檢測的項目指定檢測機構),許可證制度對加強對消防安全檢測的行業(yè)管理是有著積極的作用的。至于企業(yè)要獲得《電氣消防安全檢測許可證》應達到什么樣的標準,鑒于國家為了保障社會經濟發(fā)展的有序性,對涉及安全、健康、環(huán)境貿易等領域有法律賦予政府監(jiān)督的權利,電氣消防安全檢測作為一項涉及到公共安全的行為,應該對這類機構進行強制認可。對于檢測機構的基本要求,有相應的國家標準 GB/T15481―2000(idtISO/IECl7025:1999)《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質量技術監(jiān)督機構或中國實驗室認可委員會這兩個政府機構或組織有相應的認證、認可體系,建議把獲得這兩個機構或組織的計量認證或實驗室認可作為獲得《消防安全檢測許可證》的基本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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