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應急救援快速反應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置危房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wěn)定,根據“關于轉發(fā)《安徽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組織力量對房屋使用安全情況開展排查的緊急通知》的通知(馬住建〔2014〕10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馬住建〔2014〕218號),關于開展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雨住建〔2014〕27號),關于開展雨山區(qū)老舊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雨住建〔2016〕20號)”。結合我街轄區(qū)危房管理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雨山街道危房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危房應急領導小組),對全街轄區(qū)危房安全事故管理工作進行統(tǒng)一領導。負責修訂完善全街危房安全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全街轄區(qū)危房安全事故情況,按規(guī)定向區(qū)政府和住建委報告。
危房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導員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擔任,副指導員由街道副書記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社區(qū)書記、主任組成。
(二)辦事機構
危房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物管辦(以下簡稱危房應急辦),是危房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協調全街危房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事故發(fā)生后,負責了解事故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及救援實施等情況,及時向危房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三)工作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具有處置危房安全事故和協調各職能部門等相關單位,作為應急管理的工作機構,承擔相關類別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本系統(tǒng)、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在危房安全事故發(fā)生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本轄區(qū)范圍的私有房屋及公共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督查。
二、工作機制
(一)預測與預警
建立預測與預警機制。危房應急辦負責預案啟動前信息處理,對收集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對可能會發(fā)生突發(fā)事件的信息進行風險分析,做到早發(fā)現、早介入、早預測;并適時地向相關單位發(fā)布預警。
(二)預警發(fā)布
危房應急要及時、準確地報告事故的有關情況;并根據事故的管理權限、危害性和緊急程度,依照危房應急領導小組的意見適時發(fā)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
(三)預案制定和實施
在區(qū)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結合區(qū)住建委危房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對本街道轄區(qū)危房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進行指導;各社區(qū)、轄區(qū)單位應在雨山街道危房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結合本社區(qū)、單位的實際情況,負責建立和完善本轄區(qū)危房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相關社區(qū)、單位應遵循:“迅速、及時、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危房安全險情和事故情況。
2、報告程序:
(1)危房安全險情或事故發(fā)生后,負有報告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必須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危房應急領導小組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報告。
(2)危房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事發(fā)后或接報后,迅速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區(qū)政府和區(qū)住建委危房安全事故領導小組。
3、報告內容: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該危房項目名稱、座落位置、受災面積、結構類型、隱患狀況、鑒定意見、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落實情況;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措施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簽發(fā)人及報告時間。
(二)先期處置
發(fā)生危房事故的單位,應根據職責和規(guī)定立即啟動單位應急預案,做到該拆除的拆除、該停用的停用、該加固的加固,人員及財產該撤離的撤離,對事故的勢態(tài)進行有效的控制,并按“事故報告”的要求,立即上報區(qū)、街危房應急辦。
(三)應急響應
在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的情況下,各有關單位應遵循“統(tǒng)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應對”的原則,共同做好危房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應急辦公室接到本轄區(qū)范圍內發(fā)生危房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長報告并按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區(qū)危房應急辦公室報告。
2、接到轄區(qū)單位發(fā)生危房安全事故報告時,危房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后20分鐘內趕到現場開展救援指揮工作,由危房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擔任現場應急總指揮。
3、根據發(fā)生危房事故的現場緊急情況,由危房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確定請求區(qū)政府聯系公安(消防)、衛(wèi)生、交通、環(huán)境等相關部門的支援。
四、善后處理
應急救援終止后,危房應急辦協調相關單位積極穩(wěn)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一)調查與評估
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報告,及時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由危房應急領導小組向區(qū)政府和市政府匯報。
(二)責任與獎懲
實行責任追究制和貢獻獎勵表彰制。對遲報、謊報、螨報和漏報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給予獎勵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