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益復雜的治安和社會環(huán)境,針對保安人員處在工作和矛盾的第一線、最前沿這個特點,根據公安機關的相關工作要求,為了提高全體保安人員在應對群體突發(fā)性案、事件時的處置能力,掌握相關要領,避免因處置方式方法不當,從而引發(fā)事端,造成矛盾升級,給善后處理增添不必要的工作量。為此,制訂“保安人員處置群體性、
突發(fā)性案、事件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以李總為處置群體性、突發(fā)性案、事件協(xié)調指揮小組組長,部門經理為副組長,各保安大隊長、隊長、班長為成員的工作機構。指揮協(xié)調小組成員應該保證常年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靈、通、快、準,指揮高效。
二、把握群體性、突發(fā)性案、事件的特征和范疇。
其范疇和特征包括:多人(5人以上)上訪;圍堵單位主要領導;堵塞單位大門、通道及其出入口;在保安合同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各類案件、重大事故;保安巡邏、守護、盤查、處警過程中遇到的現行案件和重大事故;其他突發(fā)性案、事件。
三、處置程序。
(一)、發(fā)生案件和事故時:
1、迅速保護現場,布置警戒;
2、立即報警和報告;
3、救護傷員;
4、抓獲尚未逃離現場的行為人;
5、對于發(fā)生的打斗等暴力案、事件,應根據現場力量對比,如果保安力量足夠,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則應全力制止,制止不應該偏袒其中任何一方,即不拉偏架。已經發(fā)生傷害后果的,應該立即報警,并救護傷員。若力量對比懸殊,不足以制止雙方的暴力事態(tài),應該立即報警,并大聲喊話;讓雙方迅速停止違法行為,否則,要考慮后果的嚴重性。若打斗雙方沒有持械,或保安人員攜帶有防護器具的,則可以依據當時情形將雙方分隔開來。保安人員要注意雙方人員的行為細節(jié),以便事后為公安機關進行質證。在整個過程中,保安人員要特別注意自身安全。
(二)、發(fā)生上訪、群體性事件及其它突發(fā)事件時:
1、態(tài)度和藹、仔細觀察、沉著冷靜、不卑不亢;
2、一方面做勸說疏導工作,一方面向單位領導匯報。如果情況嚴峻,應該立即報警;
3、在做勸說疏導工作時,應該特別留意上訪、滋事人員的一舉一動,注意有無特別異常的行為,對于持有液態(tài)物品、可疑包裹的人員應該緊隨左右,發(fā)現舉動異常,應該相機果斷將其奪下,但應妥善存放,并交有關部門處理;
4、對于上訪、滋事人員,在做疏導工作的同時,應該辨明、牢記相關人員的體貌特征;在進行語言交流時,爭取了解其身份及其他信息;注意行為過程中相關人員的行為特征,包括誰是主要當事人和現場策劃指揮者,為事后處理提供依據和證明;
5、有條件的要利用視頻(操作旋轉云臺跟蹤鎖定)、攝像機、照相機等條件收集、固定現場證據,要注意發(fā)現圍觀等沒有利害關系的現場目擊證人,讓他們事后為公安機關提供證人證言。
四、發(fā)生突發(fā)性群體案、事件后應該注意的事項。
1、迅速集中能夠集中的所有力量,有組織地開展工作;
2、迅速報告和報警。在任何情況下,要在第一時間向保安公司報告現場發(fā)生的情況;
3、保安人員不得與工作對象發(fā)生爭辯、爭執(zhí)。疏導勸解工作只能宣傳法律、政策和危害的后果,不得對案、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進行辯論和議論;
4、保護現場:
(1)、劃定范圍。根據案、事件的不同情況確定保護范圍,范圍要盡可能大一些;
(2)、布置警戒。安排專門人員進行警戒,用繩索隔離、劃線或用其他物品進行圍堵,不讓無關人員進入或滯留;
(3)、保護物證。在劃定的警戒范圍內,公安機關未到達前,不允許任何人員進入保護現場(包括單位領導),不得觸摸、使用現場物品。
5、在任何情況下,沒有公司主要負責人的授權,不得對工作對象采取強力措施,如對上訪、堵路、堵門等行為人采取拖、拉、抬、架等方式(公安機關中層以上負責人現場指揮例外)。客戶單位負責人指揮我們采取強力措施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并將情況迅速報告公司和報警。
6、正當防衛(wèi)權的使用。當發(fā)生圍攻單位主要領導,且有肢體接觸的;故意傷害保安合同保護對象的;故意損毀公私財物且不聽勸阻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不經請示,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正確使用“正當防衛(wèi)”手段,堅決果斷地進行制止,但不得故意傷害行為當人,事后應該迅速報警并向公司報告事件經過及結果;
當對方人多勢眾,情緒激動,制止、防衛(wèi)手段難以湊效,而稍有不慎就會使矛盾升級的,我們應該全力保護好單位領導、工作對象脫離現場,安置到一個相對安全的處所,并繼續(xù)監(jiān)視事態(tài)發(fā)展。
7、保安人員要特別注意做到:
(1)、可順不可激。心平氣和,不激化矛盾,不被對方激怒,不激怒對方,以不溫不火的良好心態(tài)工作;
(2)、可疏不可聚。盡可能地將涉案、事件人員分散到如接待室、辦公室等多個處所,不讓聚集在一起起哄鬧事;
(3)、可解不可結。所有矛盾糾紛能當場或及時協(xié)助解決的,絕對不能放在以后來解決;
(4)、正確面對工作對象的侮辱、謾罵、威脅甚至圍攻。對于工作對象的侮辱、謾罵、威脅,我們應該置之不理,絕對不能以牙還牙,甚至對罵、肢體接觸。如果保安人員遭遇故意傷害、暴力攻擊,應該及時回避,如果機械地采取“正當防衛(wèi)”,就會受到更大的傷害,甚至將矛盾迅速升級,我們就當了事件的“導火索”而成為眾矢之的,使事態(tài)更加復雜化。保安人員在處理群體性、突發(fā)性案、事件時,務必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做到慎動口、不動手,不讓事態(tài)升級,不讓矛盾擴大,這是處理群體突發(fā)案、事件的基本準則。
五、本預案從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現不合實際的內容和情形,應迅速向公司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