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快速、及時、高效、有序地處置各類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fā)〔2004〕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浙政發(fā)〔2004〕21號)、《文成縣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guī)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建設“平安文成”、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提高政府處置各類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qū)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中,發(fā)生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需要縣政府組織指揮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