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及時營救和安全疏散乘客,實施緊急處置措施,嚴格遵守有關技術規(guī)程。
電梯出現(xiàn)緊急情況時,應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一、如遇下列意外情況應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人員前來處理,并根據需要按緊急處置措施釋放轎廂內的被困乘客。
(一)停電時
停電時(轎廂內的應急照明燈會自動照亮)司機或安全管理員應落實停電的實際情況,如有乘客被困在轎廂內,應安撫乘客不要試圖強行逃離轎廂,耐心等待專業(yè)人員予以施救。電梯恢復通電后,只要按轎廂內或門廳的樓層按鈕,轎廂就會啟動。如果停電時間比較長,可按困人處置方法將乘客救出。
(二)發(fā)生水災時
發(fā)生水災時,且電梯尚未被淋濕,應立即將電梯停在最高層,以免電梯發(fā)生淋水故障。若電梯因意外情況而被侵入電梯井道的水淋濕時,當班人員應及時將電梯停用,并將電梯電源關掉,并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水流入電梯。此時電梯內如有乘客被困,可按困人處置方法將乘客救出。電梯再運行前,要先經電梯維保單位專業(yè)人員維修保養(yǎng)合格。
(三)發(fā)生火災時
1、發(fā)生火災時,根據情況讓電梯就近平層或直接指引所有乘客離開電梯到安全地方。如電梯有消防迫切降功能,應立即敲碎設置在基站處的電梯消防開關外罩玻璃,把開關撥到“開”的位置,讓電梯立即返回基站。
2、確認轎廂內無人后,切斷電梯的電源開關。
3、火災時,除消防梯允許消防人員執(zhí)行處置任務外,其他情況一律禁止使用電梯。
二、困人處置方法
困人處置必須由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的專業(yè)人員進行。如遇電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轎廂內,司機或安全管理員應該安撫乘客,同時應立即通知電梯維保單位,由維保單位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處置。維保單位不能很快到達的,由經過訓練的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作業(yè)人員,依照下列步驟釋放被困乘客。
(一)電源切斷確認
在進行處置時,為防止轎廂突然移動,發(fā)生危險事故,應先將該電梯的主電源切斷。
(二)故障電梯的轎廂位置確認:
在進行處置被困乘客時,先要確保自己安全,由機房控制柜或層站的轎廂位置指示器確認轎廂位置。若機房內無法確認轎廂位置時,可用專用鑰匙小心開啟層門,再用電筒觀察確認轎廂在井道內位置。
(三)轎廂停于接近層門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樓層不超過0.5米時。
1、用專用層門匙開啟層門。
2、在轎頂用人力開啟轎廂門。
3、協(xié)助乘客離開轎廂。
4、重新將門關妥。
(四)轎廂停于高于或低于樓層超過0.5米時,應先將轎廂移至接近層門,然后按上述第(三)步驟接出乘客,移動轎廂方法如下:
1、通知轎廂內乘客保持鎮(zhèn)定,并說明轎廂隨時可能會移動,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份探出轎廂外,以免發(fā)生危險,如果此時轎廂門處于未完全閉合狀態(tài),則應將其完全關閉。
2、將盤車手輪裝在電機軸上。
3、一名受訓援救人員控制盤車手輪,另一受訓援救人員手持釋放桿,輕輕松開“抱閘”(制動器),轎廂會由于自重而移動,若轎廂由于自重無法移動時,應用盤車手輪使轎廂向正確方向移動。為了避免轎廂上升或下降太快發(fā)生危險,操作時應點動動作使轎廂逐步移動,直至轎廂到達平層區(qū)域。
三、特殊情況處理
1、遇其他復雜情況時,如安全鉗已動作或鋼絲繩脫離正確槽位,應立即通知電梯維保單位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2、沒有維保單位的電梯或維保單位無法及時到達現(xiàn)場的電梯,立即通知聯(lián)動單位,由聯(lián)動單位專業(yè)維修保養(yǎng)人員進行處置。
四、福建省特種設備檢驗院應對措施
對嚴重事故以上的事故,按照《福建省特種設備檢驗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開展事故處置工作。同時,督促特種設備事故單位向“110”指揮中心報警,請求公安部門維護現(xiàn)場秩序,封鎖事故現(xiàn)場,重點保證順暢實施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