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撐燈夜行的故事,看起來好像是笑談,其中也蘊藏著“三不傷害”的哲理,其一,因其是盲人,在走道時必然會亂碰亂撞,為了別人的安全,其提燈警示,達到不傷害別人的目的;其二,盲人提燈,因其看不到別人,用燈提示別人自己的存在;其三,提燈夜行,對自己的夜行毫無妨礙。
“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這是我們氣田安全工作中經(jīng)常提到的“四不傷害”,細細品味這一安全工作的要求,其中蘊涵的深刻意義令人深思。
干每一項工作,要做到自己不傷害自己,咋一看,這是個很簡單的問題,誰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呢?可是,往往在工作中出現(xiàn)的一些大小事故,還真就是在工作中“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違章操作而發(fā)生自己傷害自己的事例屢見不鮮,如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造成摔傷;因井場逃生通道不暢通走路絆倒摔傷;帶電操作不戴絕緣手套發(fā)生觸電事故;明知不穿防靜電衣服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還存在僥幸心理等等。
看來,做到自己不傷害自己并不是很容易,不但要有安全意識,還要能夠真正去執(zhí)行安全操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從故事中我們應(yīng)該得到啟發(fā):盲人為了安全,用燈警示,而我們?nèi)粘9ぷ髦械摹鞍踩?guī)章、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等,這些不就猶如一盞用以警示的“燈”嗎?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應(yīng)像盲人那樣,永遠手提“安全”這盞燈,把“這盞燈”時刻放在心里,讓“這盞燈”在工作中永遠“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