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jié) 硫化氫防護管理
第六十五條 鉆遇未知含硫化氫地層時,應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鉆遇已知含硫化氫地層時,應當實施檢測和控制。
硫化氫探測、報警系統(tǒng)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ㄒ唬┿@井裝置上安裝硫化氫報警系統(tǒng)。當空氣中硫化氫的濃度超過15mg/ m3 (10ppm)時,系統(tǒng)即能以聲光報警方式工作;固定式探頭至少應當安裝在喇叭口、鉆臺、振動篩、井液池、生活區(qū)、發(fā)電及配電房進風口等位置;
?。ǘ┲辽倥鋫涮綔y范圍0~30mg/m3(0~20ppm)和0~150mg/m3(0~100ppm)的便攜式硫化氫探測器各1套;
(三)探測器件的靈敏度達到7.5mg/m3 (5ppm);
(四)儲備足夠數(shù)量的硫化氫檢測樣品,以便隨時檢測探頭。
人員保護器具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ㄒ唬┩ǔG闆r下,鉆井裝置上配備15~20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其中,生活區(qū)6~9套,鉆臺上5~6套,井液池附近(泥漿艙)2套,錄井房2~3套。鉆進已知含硫化氫地層前,或者臨時鉆遇含硫化氫地層時,鉆井裝置上配備供全員使用的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并配備足夠的備用氣瓶;
?。ǘ┿@井裝置上配備1臺呼吸器空氣壓縮機;
?。ㄈ┽t(yī)務室配備處理硫化氫中毒的醫(yī)療用品、心肺復蘇器和氧氣瓶。
標志信號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ㄒ唬┰谌藛T易于看見的位置,安裝風向標、風速儀;
(二)當空氣中含硫化氫濃度小于15mg/m3(10ppm)時,掛標有硫化氫字樣的綠牌;
(三)當空氣中含硫化氫濃度處于15~30mg/m3(10~20ppm)時,掛標有硫化氫字樣的黃牌;
?。ㄋ模┊斂諝庵泻蚧瘹錆舛却笥?0mg/m3(20ppm)時,掛標有硫化氫字樣的紅牌。
第六十六條 在可能含有硫化氫地層進行鉆井作業(yè)時,應當采取下列硫化氫防護措施:
(一)在可能含有硫化氫地區(qū)的鉆井設計中,標明含硫化氫地層及其深度,估算硫化氫的可能含量,以提醒有關作業(yè)人員注意,并制定必要的安全和應急措施;
?。ǘ┊斂諝庵辛蚧瘹錆舛冗_到15mg/m3(10ppm)時,及時通知所有平臺人員注意,加密觀察和測量硫化氫濃度的次數(shù),檢查并準備好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三)當空氣中硫化氫濃度達到30mg/m3(20ppm)時,在崗人員迅速取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其他人員到達安全區(qū)。通知守護船在平臺上風向海域起錨待命;
?。ㄋ模┊斂諝庵泻蚧瘹錆舛冗_到150mg/m3 (100ppm)時,組織所有人員撤離平臺;
(五)使用適合于鉆遇含硫化氫地層的井液,鉆井液的pH值保持在10以上。凈化劑、添加劑和防腐劑等有適當?shù)膬洹c@井液中脫出的硫化氫氣體集中排放,有條件情況下,可以點火燃燒;
(六)鉆遇含硫化氫地層,起鉆時使用鉆桿刮泥器。若將濕鉆桿放在甲板上,必要時,作業(yè)人員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鉆進中發(fā)現(xiàn)空氣中含硫化氫濃度達到30mg/ m3(20ppm)時,立即暫時停止鉆進,并循環(huán)井液;
(七)在含硫化氫地層取芯,當取芯筒起出地面之前10-20個立柱,以及從巖芯筒取出巖芯時,操作人員戴好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運送含硫化氫巖芯時,采取相應包裝措施密封巖芯,并標明巖芯含硫化氫字樣。在井液錄井中若發(fā)現(xiàn)有硫化氫顯示時,及時向鉆井監(jiān)督報告;
?。ò耍┰陬A計含硫化氫地層進行中途測試時,測試時間盡量安排在白天,測試器具附近盡量減少操作人員。嚴禁采用常規(guī)的中途測試工具對深部含硫化氫的地層進行測試;
?。ň牛┿@穿含硫化氫地層后,增加工作區(qū)的監(jiān)測頻率,加強硫化氫監(jiān)測;
?。ㄊτ谠诤蚧瘹涞貙舆M行試油,試油前召開安全會議,落實人員防護器具和人員急救程序及應急措施。在試油設備附近,人員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六十七條 在可能含有硫化氫地層進行鉆進作業(yè)時,其鉆井設備、器具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ㄒ唬┿@井設備具備抗硫應力開裂的性能;
?。ǘ┕懿木哂性诹蚧瘹洵h(huán)境中使用的性能,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使用;
?。ㄈλ褂米鳂I(yè)設備、管材、生產流程及附件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檢測檢驗。
第六十八條 完井和修井作業(yè)的硫化氫防護,參照鉆井作業(yè)的有關要求執(zhí)行。
第六十九條 在可能含有硫化氫地層進行生產作業(yè)時,應當采取下列硫化氫防護措施:
?。ㄒ唬┥a設施上配備6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在已知存在含硫油氣生產設施上,全員配備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并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備用氣瓶及1臺呼吸器空氣壓縮機;
?。ǘ┥a設施上配備2至3套便攜式硫化氫探測儀、1套便攜式比色指示管探測儀和1套便攜式二氧化硫探測儀。在已知存在硫化氫的生產裝置上,安裝硫化氫報警裝置;
(三)當空氣中硫化氫達到15mg/m3(10ppm)或者二氧化硫達到5.4mg/m3(2ppm)時,作業(yè)人員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四)裝置上配有用于處理硫化氫中毒的醫(yī)療用品、心肺復蘇器和氧氣瓶;
(五)在油氣井投產前,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硫化氫、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防護;
?。┯糜谟蜌馍a的設備、設施和管道等具有抗硫化氫腐蝕的性能。
第七節(jié) 系物管理
第七十條 作業(yè)者和承包者應當加強系泊和起重作業(yè)過程中系物器具和被系器具的安全管理。
第七十一條 作業(yè)者和承包者應當制定系物器具和被系器具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和各工種責任制;應當制定系物器具和被系器具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對系物器具和被系器具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保證正常使用。維護、保養(yǎng)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七十二條 系物器具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海油安辦認可的檢驗機構對其定期進行檢驗,并作出標記。作業(yè)者和承包者為滿足特殊需要,自行加工制造系物器具和被系器具的,系物器具和被系器具必須經海油安辦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十三條 箱件的使用,除了符合本細則第七十一條和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要求外,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ㄒ唬┫渫庥忻黠@的尺寸、自重和額定安全載重標記;
?。ǘ┒ㄆ趯ζ渲饕芰Σ课贿M行檢驗。
第七十四條 吊網(wǎng)的使用,除了符合第七十一條和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標有安全工作負荷標記;
?。ǘ┓墙饘倬W(wǎng)不得超過其使用范圍和環(huán)境。
第七十五條 乘人吊籃必須專用,并標有額定載重和限乘人數(shù)的標記;應當按產品說明書的規(guī)定定期進行技術檢驗。
第七十六條 系物器具和被系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使用:
?。ㄒ唬┮堰_到報廢標準而未報廢,或者已經報廢的;
?。ǘ┪礃嗣鳈z驗日期的;
?。ㄈ┏^規(guī)定檢驗期限的。
第八節(jié) 危險物品管理
第七十七條 作業(yè)者、承包者應當建立放射性、爆炸性物品(以下簡稱危險物品)的領取和歸還制度。危險物品的領取和歸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I取人持有領取單領取相應的危險物品。領取單詳細記載危險物品的種類和數(shù)量;
?。ǘ╊I取和歸還危險物品時,使用專用的工具。放射性源盛裝在罐內,爆炸性物品存放在箱內;
?。ㄈ┏鋈霂斓姆派湫栽垂?,配有浮標或者其他示位器具;
?。ㄋ模┪kU物品出入庫有記錄,領取人和庫管員在出入庫單上簽字;
?。ㄎ澹┪从猛甑奈kU物品,及時歸還。
第七十八條 危險物品的運輸,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ㄒ唬┓蠂矣嘘P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的要求,并有專人押運;
(二)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
?。ㄈ┓嫌嘘P運輸手續(xù),有明顯的危險物品運輸標識。
第七十九條 危險物品的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ㄒ唬┳鳂I(yè)前,按照有關規(guī)定申請使用許可證。取得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危險物品。使用有詳細記錄。使用后,及時將未使用完的危險物品回收入庫;
?。ǘ┳鳂I(yè)時,制定安全可靠的作業(yè)規(guī)程。有關作業(yè)人員熟悉并遵守作業(yè)規(guī)程;
?。ㄈ┈F(xiàn)場設有明顯、清晰的危險標識,以防止非作業(yè)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
?。ㄋ模┈F(xiàn)場至少配備1臺便攜式放射性強度測量儀;
(五)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對放射源與載源設備的性能進行檢驗。
第八十條 危險物品的存放,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ㄒ唬┐娣艌鏊h離生活區(qū)、人員密集區(qū)及危險區(qū),并標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識;
?。ǘ┎扇∮行У姆阑鸢踩胧?;
?。ㄈ┎坏脤⒈ㄐ晕锲分械恼ㄋ幣c雷管或者放射性物品存放在同一儲存室內。
第八十一條 對失效的或者外殼泄漏試驗不合格(超過185Bq)的放射源,應當采取安全的方式妥善處置。
第八十二條 作業(yè)人員使用放射性物品的,應當采取下列防護措施:
(一)配有個人輻照劑量檢測用具,并建立輻照劑量檔案;
?。ǘ┟磕曛辽龠M行一次體檢,體檢結果存檔;
?。ㄈ┌l(fā)現(xiàn)作業(yè)人員受到放射性傷害的,立即調離其工作崗位,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治療和康復;
?。ㄈ┳鳂I(yè)人員調動工作的,其輻照劑量檔案和體檢檔案隨工作崗位一起調動。
第九節(jié) 棄井管理
第八十三條 作業(yè)者或者承包者在進行棄井作業(yè)或者清除井口遺留物30日前,應當向海油安辦有關分部報送下列材料:
?。ㄒ唬壘鳂I(yè)或者清除井口遺留物安全風險評價報告;
(二)棄井或者清除井口遺留物施工方案、作業(yè)程序、時間安排、井液性能等。
海油安辦有關分部應當對作業(yè)者或者承包者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內容不符合技術要求的,通知作業(yè)者或者承包者進行完善。
第八十四條 棄井作業(yè)或者清除井口遺留物施工作業(yè)期間,海油安辦有關分部認為必要時,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
施工作業(yè)完成后15日內,作業(yè)者或者承包者應當向海油安辦有關分部提交下列資料:
?。ㄒ唬壘蛘咔宄谶z留物作業(yè)完工圖;
?。ǘ壘鳂I(yè)最終報告表。
第八十五條 對于永久性棄井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诼懵毒劬?,對油、氣、水等滲透層進行全封,在其上部打至少50米水泥塞,以封隔油、氣、水等滲透層,防止互竄或者流出海底。裸眼井段無油、氣、水時,在最后一層套管的套管鞋以下和以上各打至少30米水泥塞;
?。ǘ┮严挛补艿模谖补茼敳可舷?0米的井段各打至少30米水泥塞;
(三)已在套管或者尾管內進行了射孔試油作業(yè)的,對射孔層進行全封,在其上部打至少50米的水泥塞;
(四)已切割的每層套管內,保證切割處上下各有至少20米的水泥塞;
?。ㄎ澹┍韺犹坠軆人嗳L度至少有45米,且水泥塞頂面位于海底泥面下4米至30米之間。
對于臨時棄井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最深層套管柱的底部至少打50米水泥塞;
?。ǘ┰诤5啄嗝嬉韵?米的套管柱內至少打30米水泥塞。
第八十六條 永久棄井時,所有套管、井口裝置或者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施清除作業(yè)。對保留在海底的水下井口裝置或者井口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海油安辦有關分部進行報告。
第四章 安全培訓
第八十七條 作業(yè)者和承包者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海油安辦考核合格。
第八十八條 作業(yè)者和承包者應當組織對海上石油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未經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作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作業(yè)者和承包者應當建立海上石油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檔案,加強對出海作業(yè)人員(包括在境外培訓的人員)的培訓證書的審查。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一律不得出海作業(yè)。
第八十九條 出海人員必須接受“海上石油作業(yè)安全救生”的專門培訓,并取得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頒發(fā)的培訓合格證書。
安全培訓的內容和時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唐诔龊H藛T接受“海上石油作業(yè)安全救生”綜合內容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24課時。每3年進行一次再培訓;
?。ǘ┡R時出海人員接受“海上石油作業(yè)安全救生”電化教學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4課時。每1年進行一次再培訓;
?。ㄈ┎辉谠O施上留宿的臨時出海人員可以只接受作業(yè)者或者承包者現(xiàn)場安全教育;
?。ㄋ模]有直升機平臺或者已明確不使用直升機倒班的海上設施人員,可以免除“直升機遇險水下逃生”內容的培訓;
?。ㄎ澹]有配備救生艇筏的海上設施作業(yè)人員,可以免除“救生艇筏操縱”的培訓。
第九十條 海上油氣生產設施兼職消防隊員應當接受“油氣消防”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24課時。每4年應當進行一次再培訓。
第九十一條 從事鉆井、完井、修井、測試作業(yè)的監(jiān)督、經理、高級隊長、領班,以及司鉆、副司鉆和井架工、安全監(jiān)督等人員應當接受“井控技術”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56課時,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每4年應當進行一次再培訓。
第九十二條 穩(wěn)性壓載人員(含鉆井平臺、浮式生產儲油裝置的穩(wěn)性壓載、平臺升降的技術人員)應當接受“穩(wěn)性與壓載技術”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36課時,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每4年應當進行一次再培訓。
第九十三條 在作業(yè)過程中已經出現(xiàn)或者可能出現(xiàn)硫化氫的場所從事鉆井、完井、修井、測試、采油及儲運作業(yè)的人員,應當進行“防硫化氫技術”的專門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6課時,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每4年應當進行一次再培訓。
第九十四條 無線電技術操作人員應當按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九十五條 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范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第九十六條 外方人員在國外合法注冊和政府認可的培訓機構取得的證書和證件,經中方作業(yè)者或者承包者確認后在中國繼續(xù)有效。
第五章 應急管理
第九十七條 作業(yè)者和承包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要求,結合生產實際編制應急預案,并報海油安辦有關分部備案。
作業(yè)者和承包者應當根據(jù)海洋石油作業(yè)的變化,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第九十八條 根據(jù)海洋石油作業(yè)的特點,作業(yè)者和承包者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鳂I(yè)者和承包者的基本情況、危險特性、可以利用的應急救援設備;
(二)應急組織機構、職責劃分、通訊聯(lián)絡;
(三)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信息處理、應急狀態(tài)中止、后續(xù)恢復等處置程序;
(四)應急演習與訓練。
第九十九條 應急預案的應急范圍包括井噴失控、火災與爆炸、平臺遇險、直升機失事、船舶海損、油(氣)生產設施與管線破損和泄漏、有毒有害物品泄漏、放射性物品遺散、潛水作業(yè)事故;人員重傷、死亡、失蹤及暴發(fā)性傳染病、中毒;溢油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緊急情況。
第一百條 除作業(yè)者和承包者編制的公司一級應急預案外,針對每個生產和作業(yè)設施應當結合工作實際,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主件和附件兩個部分內容。
主件部分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ㄒ唬┥a或者作業(yè)設施名稱、作業(yè)海區(qū)、編寫者和編寫日期;
(二)生產或者作業(yè)設施的應急組織機構、指揮系統(tǒng)、醫(yī)療機構及各級應急崗位人員職責;
(三)處置各類突發(fā)性事故或者險情的措施和聯(lián)絡報告程序;
(四)生產或者作業(yè)設施上所具有的通訊設備類型、能力以及應急通訊頻率;
(五)應急組織、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通訊錄,包括通訊地址、電話和傳真等;
?。┡c有關部門聯(lián)絡的應急工作聯(lián)系程序圖或者網(wǎng)絡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