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行氣割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氧氣瓶、乙炔瓶各閥門必須靈活好用,氧氣瓶閥門及膠管不能有油脂。
3.氧氣瓶與其他易燃品、油脂等不能同車運輸及保存。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和安全帽。不能在強陽光下曝曬,嚴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車運輸氧氣跟乙炔瓶。
4.乙炔瓶不許安裝防回火裝置,膠管和氧氣瓶膠管不能錯裝(氧氣膠管為紅色,乙炔膠管未黑色)。
5.氧氣瓶與乙炔瓶儲存和使用時距離不得小于5m,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或割炬間距離不得小于10m。
6.點燃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先關乙炔閥,后關氧氣閥。
7.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氧氣自動跑盡,再進行拆卸修理。
8.使用中,氧氣膠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膠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氣。乙炔管著火時,應先熄滅炬火,可用胳膊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9.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0.不得將膠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中午或熱的物件壓在膠管上。更不得將膠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膠管經過車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1.氧氣瓶使用時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須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氣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
12.不得將膠管背在背上操作。割炬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13.工作完畢后應關閉氧氣瓶、乙炔瓶。拆下氧氣表、乙炔表,擰上氣瓶安全帽,并將膠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的地方,減壓閥和氣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認真檢查操作地點及周圍,確定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