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時,要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2. 在工作前,要檢查工作場地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檢查氣焊工具、膠管是否完好無損,有無漏氣之處。
3. 在工作時,應先將氧氣閥開放(檢查膠管有無堵塞),排除堵塞物,然后關閉氣閥,開乙炔閥點火,最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熄滅火時,先關乙炔,后關氧氣。
5. 在工作中,時刻要檢查,防止熱金屬、火星飛在氧氣瓶或乙炔發(fā)生器的導管上,中途休息,不得將燃燒的氣槍放下,必須將火熄滅。
6. 禁止對密閉、有壓力的容器及未清理干凈油污和其它有害氣、液體的容器進行切割和焊接。
7. 氧氣瓶、乙炔氣瓶禁止放在電源的正下方,距工
作地點或有煙火、高溫處要保持10米以上,在此范圍內不準打火、吸煙或放過熱物品,標志如圖;
兩瓶間距不得少于5米,氧氣膠管、乙炔膠管不可互用,工作期間在膠管通過的道路要加保護。
8. 在容器內工作時,禁止在內部點氣槍,以防乙炔布滿容器發(fā)生爆炸,必須在外面點火后再進入容器焊接或切割。同時要設專人監(jiān)護。
9. 沒有回火器禁止使用,在同一乙炔發(fā)生器上另支一路,發(fā)生器或導管凍堵時,不準用火烤,應用60度以下的水蒸氣或者搬入室內解凍。
10. 氧氣瓶應涂天藍色,嚴禁以其它顏色改之,氧氣瓶要定期試驗,嚴禁超期使用;搬運氧氣瓶時嚴禁滾動,不許碰撞,不可錘擊瓶嘴,工作時要豎立、牢固。
11. 工作完畢,必須將氧氣表、乙炔表拆掉,把氣瓶放到安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