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在不影響功能的情況下,機架及其零、部件外露的表面,不準有鋸齒狀及銳利的棱角或突起等危險部分。
2.主要受力構件,如機架、刀架、壓料裝置等用焊接連接時,必須保證結構強度要求。焊縫表面不得有裂紋、氣孔、夾渣、孤坑等缺陷,應檢查焊縫的內在質量。
3.主要受力構件的焊接,必須在0℃以上的環(huán)境溫度中進行,并不得在非焊接區(qū)引孤。焊后應進行退火處理。
4.剪切機的重要部件上所使用的螺栓、螺母、銷釘?shù)染o固件,必須采取嚴格的防松措施。
二、操縱裝置
1.腳踏操縱裝置。
(1)腳踏板應靈活可靠,應有防滑板或在板上貼有防滑墊,并應保證腳踏板的自由行程不小于45mm。
(2)為了防止行人或偶然落下的物體觸碰腳踏板而啟動,必須在其上部及兩側采用能防水、防潮、防止高溫的防護罩。
(3)腳踏板或腳踏開關用彈簧復位。
(4)當操作人員去除腳踏壓力時,必須能自動復位新設計的剪切機不應再采用機械式硬性腳踏杠桿操縱裝置。
2.手動操縱裝置。操縱剪切機運行的手動開關、手柄等,應當安裝在操作者便于操縱的范圍內,高度應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1~1.5m為宜。
3.對操縱裝置的要求。
(1)操縱用手柄、手輪、腳踏裝置等應保證操作單一、快速、省力、靈活、可靠。
(2)操縱裝置的操縱方向應與操縱對象所需運動方向一致。
(3)操縱裝置的形狀、顏色應便于操作者區(qū)分,其性能及用途以通用的國際標準文字、符號表示出來。
三、壓料裝置
1.剪切過程必須有先壓緊后剪切的順序動作。
2.應有足夠的壓料力和足夠數(shù)量的壓料腳,其底面應平直、完整。
3.對于剪切厚度小于6.3mm的剪板機,壓料防護裝置在高度上必須是可調的,底面與工作臺之間的距離不能超過被剪鋼板厚度加8mm。
四、托料裝置
1.剪切機應設有托料裝置。
2.前托料裝置按剪切需要可以有旋轉、升降等動作,但必須是安全可靠的結構。
3.捧料剪切機應有分料裝置及托送料裝置,以消除人工消除斷料時的事故隱患。
五、擋料裝置
1.擋料裝置(包括前、后擋料裝置)應具有擋料準確可靠、送料方便和安全的結構。
2.擋料裝置應便于剪料,應設有當被剪材料卡死時,不直接用手搬動就能順利排除的后擋料退讓機構。
3.必要時前擋料裝置應設有角度擋料器,以便剪切帶有角度的工作。
4.擋料裝置應設有便于讀數(shù)的標尺或數(shù)字顯示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