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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安全檢查表
說明
電瓶車的轉向、制動及信號是安全行車的重要因素,必須保證其完好。
經常檢查電氣控制裝置,不使接觸器觸頭熔接而使電機失控。
必須禁止違章操作,及時消除使用、管理、維修中產生的危險因素。
1 設備檢查
1.1 車檢
1.1.1 車架、牽引鉤、保險杠應無裂紋、變形、且連接牢固。
1.1.2 電瓶框架無嚴重腐蝕,與車架連接牢固可靠。
1.1.3 駕駛室旁的圍欄或門窗及外表應完好、無損。
1.1.4 前大燈、轉向燈、小燈、剎車燈及喇叭信號應齊全完好。
1.1. 5照明裝置電源及喇叭信號裝置電源應采用12V。
1.2 轉向機構
1.2.1 轉向盤應完整、光滑、無油污,與立管和導桿的連接牢固、可靠,轉動靈活。
1.2.2 拐臂橫拉桿和轉向器應完好,無裂痕和變形。
1.2.3 轉向器、拐臂、橫拉桿及轉向橋上的軸向臂之間連接可靠,配合間隙適中,轉向機構轉動靈活,無卡阻現(xiàn)象,轉向盤的空轉量不超過30°。
1.3 轉向橋的各部(前軸、丁字軸、臂、輪殼、軸承輪殼)應完好,無裂紋和變形,它們間連接牢靠,轉動靈活,軸承蓋板齊全完整。
1.4 前、后輪
1.4.1 前、后輪鋼圈完好,無變形,與輪胎配合良好。
1.4.2 輪胎應完好,充氣均勻。當輪胎表面嚴重磨損,花紋磨平簾線層外露不應再用,應予報廢。不準使用加了墊皮的輪胎或有洞的舊輪胎。
1.5 驅動橋各部(減速箱、長軸、短軸、短半軸和輪殼)均應完好,無裂紋,連接牢靠、密封,無滲漏液油現(xiàn)象,內鋼板轉動靈活,無卡阻現(xiàn)象。
1.6 鋼板彈簧完好齊全,無裂紋,彈性減弱,變小和竄動等現(xiàn)象。
1.7 制動輪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制動輪與電動機軸連接牢固可靠。
2) 制動輪無裂紋,不沾有油污或油漆。
3) 制動輪輪緣磨損厚度不超過原厚度的40%。
4) 制動輪面凹凸不平,不得大于1mm。
1.7.1 制動帶無裂紋,磨損量不超過原厚度50%。
1.7.2 制動輪與制動帶抱緊時,接觸弧長不小于制動帶總長的75%。松閘時,兩者間隙為2mm。
1.7.3 制動器完好,彈簧無裂紋和塑性變形,小軸和軸孔的磨損量不超過原直徑的5%,制動靈活準確。
1.7.4 制動聯(lián)鎖裝置齊全可靠。
1.7.5 手制動機構的零部件應齊全、完好,無裂痕和變形,連接牢靠,制動靈活、準確、可靠。手制動桿定位準確、可靠。
1.7.6 腳制動機構的制動踏板表面應有防滑措施。復位彈簧應完好,無塑性變形和裂紋,采用壓簧。其零部件均應齊全、完好、可靠。
1.7.7 手制動桿與制動踏板的自由行程不大于20mm。
1.8 蓄電池完好,外殼無裂痕,瓶蓋蓋緊,蓄電池底部和四周,與電瓶組框架之間及蓄電池之間,應墊橡皮墊塊,以減少振動和防止短路。
1.9 腳踏主令控制器動作靈敏可靠,并能自鎖,其彈簧無裂紋和塑性變形。
1.10 儀表板完好,按鈕、開關、指示燈、指示牌、電壓表等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1.11 電器箱箱門關閉嚴密,所有電器元件及接線端子均應固定可靠。保險絲(片)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片)代替。
2 行為檢查
2.1 電瓶車駕駛必須憑證操作。
2.2 駕駛室不準超載坐人。無扶手或欄板的車廂嚴禁載人。車輛行駛,禁止他人爬上跳下。
2.3 電瓶車嚴禁超載、超長、超寬、超高裝載,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
2.4 行駛時,不許踏下主令控制器來進行換向。
2.5 不超速行駛。平坦道路不超過10km/h;進出車間大門、倉庫、危險地段不超過32km/h
2.6 不使水分侵入電動機和蓄電池組。
2.7 停放時應拉緊制動桿,切斷電路,隨身攜帶電瓶車電鎖鑰匙,禁止交他人保管。
3 作業(yè)環(huán)境
3.1 電瓶車不宜在易燃易爆氣體場所工作。
3.2 電瓶車不應停放露天或潮濕場所,嚴禁這個放在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器的場所。
3.3 不得停放在縱坡大于5%的路上。